为加强学校规范管理,促进全体教师能多出勤、出满勤,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引领全体教师用心用力,干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规定
1、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离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2、到校时间:早晨7:30,下午中小学预备铃时间为教师到校时间。晚于到校时间10分钟以内且未请假到校的视为迟到,晚于到校时间超过10分钟且未请假到校的视为旷工。
离校时间:上午11:30,下午中小学放学时间。早于离校时间10分钟以上且未请假离校的视为旷工,早于离校时间10分钟以内且未请假离校的视为早退。
3、教师请假必须安排好课及各种值班。如果因为请假出现空堂,以旷课论处,出现无人值班,按旷工处理。
4、学校公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有分管领导开具公事派遣单,后有级部主任签字,交政教处备案。
5、每逢集日,上午10:00以后没有课的教师可以赶集(不需请假条),下午按时上班。
6、单身教师每逢法定小长假,莱阳市外烟台市内的,可以提前两节课回家,烟台市以外的可以提前四节课回家,但不能耽误上课。所有教师寒假、暑假不得提前离校。
二、请假手续
1、请假在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由级部主任签批,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签批;所有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签批。
需要校长签批的请假条,必须先由级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名后再去校长室申请校长签批。
2、教师无论什么原因离校,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一份,必须有级部主任、分管领导或校长签字,请假教师必须分别在组内和各学部分管领导处完整填写教师请假登记表,教师请假离校前将请假条送到政教处。
3、教师请假期间必须调好上课、值班等,不能耽误学校安排的工作,否则不予准假。
4、确因急事或不可预料的意外情况来不及写请假条请假者,必须及时通过短信、微信、QQ等向处室领导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级部主任接到教师短信、微信、QQ等请假后必须补写假条,并分别在组内和学部分管领导处完整填写教师请假登记表,同时将补写的请假条上交政教处。(不允许电话请假,处室领导代替请假教师补办请假手续)
三 、考勤节数计算办法
1、初中部每天按照8节、小学部、幼儿园每天按照7节记。
2、事假1节按1节记。
3、学校考试、阅卷及组织的集体活动期间请假的,双倍计考勤。
4、下列情况2节按照1节记:
(1)本人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处方、药费单据等证明)。
(2)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校长室批准,下列情况的教师可享受弹性工作制:身体有病、承担学校特殊工作、家庭特殊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教师必须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并有校长室实行一事一议,进行公示。
5、法定假
(1)教师婚假:教师本人结婚,给予三天的婚假。为学校做出较大贡献者由校长决定适当增加。
(2)教师产假:
女教师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教师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根据公立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新学期开始较短时间应该上班者,原则上学期开始上班(可予以适当照顾),
男教师在妻子生育期间给予七天护理假(原则上分散使用)。
产假结束后至婴儿一周岁期间,女教师享有每天上午和下午30分钟哺乳婴儿各一次(可视情况集中使用)。教师请哺乳假时将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上交政教处存档。
(3)丧假:直系亲属、配偶丧假3天。其它丧事活动,双亲一天,其他旁系亲属4节。
(4)子女结婚,照顾1-3天。
四、考勤处理办法
1、每学年累计请假在两个月(一个月按照22个工作日计)以内的,按以下规定执行。迟到、早退、值班不及时到位一次扣10元,请假一天扣80元,旷工一节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2、每学年累计请假在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每天扣100元,三个月以上,每天扣200元。
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4、教师住院期间不计考勤时间。
5、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说明
1、教师每人每学年照顾4天事假。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教师经向校长室申请,视情况可以酌情每学年增加照顾。
2、教师考勤情况按月汇总,定期公示,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进行核实,日后概不受理,教师考勤计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教师如有加班(必须由领导批准)可与请假抵顶。
3、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考核为优秀,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十节以上或旷工五天以上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职称晋级(空岗补聘)。
4、凡一年内请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以上、其它假超过规定期限者,本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凡一年内请病、事假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本年度不得评审和晋升高一级职务、职称晋级(空岗补聘)。
5、关于长期请病假:①长期病假人员是指工龄不满10年,请病假超过2个月以上的人员或者工龄满10年或10年以上,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人员。 ②长期病假人员基本工资发放标准:(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长期病假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10年或10年以上的,病假2个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③ 教职工请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④请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不确定等次)但要填表,聘任时降级聘任,不享受第十三个月的工资。
6、学校将不定时联合进行考勤、安全用电、办公纪律等检查,原则上每周检查一次。若在检查中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教师,自次日起每天到分管领导处签到和签退。
六、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若上述规定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执行上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