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照旺庄中心初级中学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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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定要向校长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告要写明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目的、意义、人数、带队老师等项目。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每班一定要有两名老师带队,带队老师负责活动的安全、生活等工作,具体指导社会实践活动。

3、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4、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

5、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不能到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6、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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