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沈家初级中学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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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校车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校车接送的学生在上学、放学乘车途中所发生的交通意外。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田旭辉(校长)      18562197893

副组长:董玉新(副校长)    13562513591

郭忠委(副校长)    13791256115

成  员:于明云 (总务主任)13562594058

于志涛(学生处主任)18153535795 

田晗(管理员)      18561053185

赵岚岚(立青幼儿园园长)  13863827330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沈家学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忠委担任。

学校建立学生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学校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

三、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事故发生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启动预案,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7212218)、安全科(7262555)。

⒉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交运、公安、校车公司等部门到位。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二)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三)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四)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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