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4-09901 成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第1803214号:关于推动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10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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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乡村产业扶持力度,先后启动苹果、肉鸡、预制菜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烟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2025年)》(烟政办发〔2023〕6号)、《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3〕24号)、《烟台市食品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3〕38号)等文件,整合壮大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形成粮食、果蔬、白羽肉鸡、预制菜、现代种业、生猪及肉牛、粉丝、花生及食用油、饲料及宠物食品等9大优势产业。

目前,我市已创建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7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拥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7家、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93家、市级龙头企业318家,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322户、家庭农场7180户,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

诚如您所言,我市在农业全产业链培育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参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培植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聚焦苹果、大花生、白羽肉鸡、生猪、粉丝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甘薯、预制菜等新兴特色产业,按照“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培育新型龙头企业、引进强势龙头企业”的思路,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发展势头良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借助全市企业倍增计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等政策,从贷款贴息、金融担保、社会融资等方面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已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累计争取贴息专项资金3200余万元,涉农贷款累计投放98.63亿元,进一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依托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以肉鸡全产业链发展、花生及食用油优势资源整合、苹果产业转型升级等为抓手,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培育打造农业全产业链。

二是强化同业企业机构联动,引导新兴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预制菜产业研究。依托预制菜产业创新研究院,充分发挥鲁东大学烟台市预制食品纳米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烟台市果蔬加工中心等机构的科研力量,积极针对鲁菜市场营销、品牌短缺等问题,为我市食品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品牌推广和营销思路,并继续推进预制菜标准制定。二是加强预制菜品牌培育。全力推进建设全国单体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预制菜暨优质农品一站式展销推广平台—中国·烟台预制菜暨优质农品体验中心,为食品及预制菜产业提供全链解决方案,发挥品牌聚集效应,打造烟台预制菜产业集群。目前已完成12个区市,120多家企业的推介,已确定入驻企业约40家。三是加强预制菜品牌宣传。拟高规格筹备召开2024烟台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叫响烟台预制菜品牌,开拓烟台预制菜的国内外市场;积极争取200万元财政专项经费,拟组织到市外开展食品产业招商推介活动,宣传推介烟台食品产业优势及政策,不断提高我市产业知名度,努力争取尽快实现强链、补链、延链的目标。

三是深入推动多链有机融合,助推农业产业释放创造新活力。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烟台市农业农村“一张图”信息平台,深化各类农业资源要素、生产经营、产销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和系统化分析,提升农业数字化运用水平。二是加强技术攻关。健全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聚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关键技术和成果。三是加强品牌培育。健全完善烟台农品品牌建设管理体系,制定出台《烟台市农产品区域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烟台农品”标识的使用和管理;综合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渠道,围绕“烟台农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分层次、分地域、分重点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持续做好农产品节会推介工作,以“烟台农品”统一形象,参加中国农交会、绿博会、中国—东盟国际农业合作展等省厅组织的国内外各类大型会展活动,树立“烟台农品”品牌形象。

四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深入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产业化运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以产业化基地为重点,参与带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创建,并与之进行全面业务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健全产加销利益链接机制,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受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开展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排查整改工作,推广应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监管,防范和化解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多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真知灼见,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水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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