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西关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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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安全制度

保卫科必须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及学校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放学学生凭门禁系统进出校门;在上课期间,学生不得私自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严禁小商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外来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实行24小时无缝隙值班制度和巡视制度

保卫人员要按要求进行交接班,做到24小时无缝隙值班。每天定时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非本校的外来人员随时进行盘查。

四、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保卫人员与教师本人进行联系,征得其同意并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保卫人员与教师本人进行联系,在校门外会客。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保卫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进行联系,征得其同意并登记后准予进入。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校门与监控报警器及时开关制度

学校保卫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开关学校的大、小门和监控报警设施,做好监控录像工作。

七、案发报告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人员做好处理工作。

八、着装制度

保卫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注意仪表仪容,树立实中人良好形象。

九、安全疏导制度

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上学放学时及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疏导工作。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保卫人员必须及时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十一、奖惩制度

对在学校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卫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的人员,按失职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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