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城厢中心初级中学保卫科值班制度

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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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财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使学校学生有一个安定的学习环境,特制定保卫科值班制度如下:

1.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要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2.值班期间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定时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参与学生上、下学时大门管理,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查出(发现)的隐患或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3.值班期间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视校门情况,做到不离岗、不闲聊、不打瞌睡、不打扑克下象棋、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等。值班期间(5:30-22:00)禁止观看电视或卧床休息。

4.严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门卫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5.按照学校的规定和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大小门,上课后一律关闭大小门。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并做好值班记录。

6.加强对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工作。如家长或其他工作人员来校找班主任或联系业务,必须电话联系其所找人员,落实后,登记放行,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外车辆严禁入校,如确需入校的,需征询责任部门后,登记放行。

7.认真做好师生考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及时记录,准确无误,做到假条与存根相符,加强教师的考勤工作。学生入校后,严禁私自外出。如学生特殊情况离校须班主任开具假条,由政教处盖印批准后,方可离校。

8.报纸、信件要分发及时、无误,不得有任何丢失报纸、信件(私拆信件)的现象发生,信件要电话通知其本人或送达本人处。

9.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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