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第二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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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贫困学生更快更好地得到救助,特对有关救助情况进行说明。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被扶贫部门确定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低保户、家庭经济绝对困难,无力支付子女上学、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少数民族学生;

3、父母一方已亡,单亲家庭;

4、家庭成员长期患大病或丧失劳动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被民政部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什么时间申请助学金,申请程序是什么。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9月开学初向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困难学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交班主任,班级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并填写《贫困生申请表》交于学校,由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全体教师、学生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领导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和调整。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经学校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印章和困难学生申请表一起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受资助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家庭经济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出调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和标准是多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是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生每年750元,2档每生每年1000元,3档每生每年1250元。(每学期发放一次,每学年两次)

地方性资助为每生1500元,每学年发放一次。

四、审核合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什么时间发放。

国家助学金是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山东省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分两次发放(当年12月下旬发放,次年5月下旬发放)。为了加强对助学金的监管,把助学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根据省文件规定,每次发放各类助学金时,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审核通过的困难学生名单,把各类助学金通过银行打入学生的助学金银行卡中。困难学生本人拿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相应银行支取助学金。

栖霞市第二中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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