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7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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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精准落实,持续强化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一、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惠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1.“简政放权”工作扎实推进。扎实做好省政府333号、351号令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理清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批和监管紧密衔接。实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校验”事项零材料、上门办、马上办。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工作扎实推进。启用新版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取消了纸质健康证明,开启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亮证”执法的新模式。2023年全市已制发电子健康证明35万张。在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会议上作了《顶层引领 精准发力 倾力打造数字化智慧化便民服务环境》的典型发言。

2.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紧跟市级进度。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完成标准化梳理,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梳理系统中完成认领,率先完成所有事项基础要素、实施要素及办事指南的梳理编制,全面完成清单编制以及新旧系统的对应工作。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突出。一是组织机构得到健全。委机关、各区市卫健局和委直属单位同步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新工作模式。二是经验亮点不断涌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在全省率先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电子健康证明全市范围内统一样式、统一电子签章、统一“二维码”核验标识,开启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亮证”执法的新模式,市营转办予以通报表扬,与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校验“零材料、上门办、马上办”新模式,共同被省卫健委列为本年度揭榜挂帅创新项目;市毓璜顶医院打造的“住院业务不用跑,一部手机全办好”住院服务新模式获得国家、省卫健部门领导一致认可,5月份国家卫健委政策法规司李波副司长率队来烟台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临沂市卫健委7月份组织来烟交流学习;在芝罘区率先探索创新家庭托育管理服务,经验做法被烟台市深改办印发。

(二)聚焦执法为民,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显著。

1.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聚力开展监督执法“分类分级+重点专项+蓝盾行动”,强化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截至11月,全市全年共监督检查单位20562户次,实施行政处罚1401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036份。已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2011单,任务完成率100%,查办案件179件。

2.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治理,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模式。

3.县级监督协作区工作稳步推进。健全综合会商、工作例会、案情通报等工作机制,共联查6次,发现线索67条,检查单位54家,查办案件11起。

4.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全市14个区市启动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省级试点建设,是全省唯一全区域推进城市,经验做法《网格化 智慧化 信用化 山东省烟台市推动卫生监管提质增效》被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刊发推广。

5.深入推广涉企联合检查平台结合应用。与民政、公安、消防、体育、医保、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医疗机构、城市供水、学校等8项联合检查。

(三)聚焦行政利民,依法决策水平稳中有进。

1.全力推动领域内法制规章建设。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制发《烟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做到执法有遵循。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均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2023年共对1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治审核,确保了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肃准确,公正合法。

3.扎实开展第二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活动。在第一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自评、集中复评、择优推荐的方式完成第二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共评估289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7家、二级医疗机构27家、一级医疗机构136家、其他医疗机构119家;公立183家,非公立106家。申报评估医疗机构数量较去年增加162.7%。

4.配齐配强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完善公职律师制度,2023年度委直单位新增2名公职律师,现累计共8名。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制度,续签本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被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决策合法性。2023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事项103次。

5.自觉接受各界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已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58件,满意度达到100%。2023年,我委无行政应诉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复议被纠正案件,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四)聚焦普法惠民,法治宣传培训开展灵活多样。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要求委直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学法清单,明确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任务。

2.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规定动作,广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累计开展送法活动60余场;开展“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安全教育日” “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百名政法人千堂法治课”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大型培训,助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3.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活动。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委机关网站,发挥“报网端微视屏”作用,营造浓厚的好的氛围。制作个性化普法作品,加强智慧化普法,走好全媒体时代普法宣传群众路线。

4.有序开展学法考法等培训活动。扎实开展“指尖考法”测试活动,通过测试竞赛活动,达到了强化系统内从业人员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显著成效。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争优精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卫健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纳入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 ,把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强化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委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2023年市卫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先后5次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开展研讨。同时要求各委直单位领导班子向市卫健委党组看齐,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述法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述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打折扣地落实好。

(三)强化以案释法法治培训。多次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讲,组织全市卫健系统参加庭审旁听活动,以生动案例诠释法条,增强学习效能。

四、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委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深入学习继续将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持续推进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依据市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开展普法活动;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动重大决策事项法治审核制度落实;4.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开展第三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三统一”和备案规定,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6.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二)推进“放管服”工作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推动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减证办”“免证办”。拓宽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开展执法领域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优化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明办理流程,实现线上预约,除体检环节以外“全程网办”。2.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聚焦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进一步完善事项办理的标准化流程及服务指南。依托烟台市政务服务平台,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再下放工作的承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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