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
三、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核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校的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四、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五、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第三章 具体工作
六、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七、督促学校认真评议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八、督促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名单。
九、准确掌握并熟知资助资金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家庭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十、对学校发放资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助资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 档案管理
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材料
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
重点保障学生管理台账
爱心救助资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十一、及时接收上级部门的通知,由学校负责核定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十二、做好资助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
龙口市新港路学校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