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阳市教育体育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处置预案。
一、食物中毒的界定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中毒症状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如呕吐、腹泻、腹痛,严重的可出现抽搐、脱水、昏迷、瞳孔放大、呼吸困难,甚至死亡。
二、处置机制
1、紧急抢救:
现场最高指挥官迅速组织人员将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送医院诊治,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安排陪护人员24小时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2、信息报送:
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办公室(7212218)、安全科(7262555)和计财科(7269975),同时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3、现场保护:
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留样、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或可能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加强观察;未经允许,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如有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接待。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学校要加强监管,以免报道失实,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教体局办公室(7212218)。
教体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接报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会同当地政府(办事处)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视情向主要领导报告,决定是否立即启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三、善后工作
1、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家长、家属工作,维持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