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全市海洋发展和渔业中心工作,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助力全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增强适用性和操作性。明确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的具体职责,落实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化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助推重点工作落实。重点围绕海洋经济发展、现代渔业转型、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综合执法、渔业安全生产等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做好法定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三)丰富公开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依据有关规定,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公开栏等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信息,方便群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
(四)坚持自查即改,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对上级检查出的问题,立说立改,对测评出现问题多的关键节点,多问、多学、多看,认真总结原因,通知相关科室提供材料,进行整改。同时向测评成绩优秀兄弟单位请教学习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政务公开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法规政策纳入局机关学习培训内容,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公开能力。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科室、各单位在部署安排各项业务工作时,同步做好相应公开工作。强化激励问责,定期调度、评估、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