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号莱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阳市2018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1595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3.197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烟台易帆机电加工有限公司东、青埠屯村南,总面积0.9331公顷,涉及冯格庄街道办事处青埠屯村、桃源庄村土地。其中:青埠屯村土地0.7575公顷(工业用地0.7575公顷),桃源庄村土地0.1756公顷(工业用地0.175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莱山路南、海河路西,总面积1.6647公顷,涉及柏林庄街道办事处周家疃村土地。其中:周家疃村土地1.6647公顷(工业用地1.664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莱穴路东、大郭路南,总面积2.4341公顷,涉及团旺镇东团旺村、北团旺村土地。其中:东团旺村土地1.5548公顷(工业用地1.5548公顷),北团旺村土地0.8793公顷(工业用地0.879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莱穴路东、大郭路南,总面积3.0727公顷,涉及团旺镇东团旺村、北团旺村土地。其中:东团旺村土地2.1092公顷(工业用地2.1092公顷),北团旺村土地0.9635公顷(工业用地0.963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五龙路西、汇龙湾南,总面积2.3512公顷,涉及古柳街道办事处西古城村土地。其中:西古城村土地2.3512公顷(工业用地2.351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六:位于烟青一级路北、鲁花集团西,总面积0.3619公顷,涉及城厢街道办事处吴格庄村土地。其中:吴格庄村土地0.3619公顷(工业用地0.361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河洛镇观音庙村东,总面积1.2671公顷,涉及河洛镇观音庙村土地。其中:观音庙村土地1.2671公顷(工业用地1.267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于209省道西、沐浴店村,总面积1.1129公顷,涉及沐浴店镇沐浴店村土地。其中:沐浴店村土地1.1129公顷(工业用地1.112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二、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阳市2018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1595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