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1、成立学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在发生突发重大伤害事故时,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原则,以确保准确、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抢救、护理行动。
学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刘蓬勃
付组长:隋民炤 衣少锋 高大伟
组 员: 盛建政 林晓红 逄忠光 各班班主任
2、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制度。
4、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急处理程序
1、报警。凡学校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及时通知家长。相关领导迅速到场,及时现场组织力量控制事态和开展处置工作。
2、重大事故发生时学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介入事件的处理,按照学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分工,开展有效、有序工作。
3、开展医疗及救护:
对重症病人及时送到医院大力进行抢救与治疗,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做好家长的工作,稳定情绪。密切观察受伤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治疗,防止病情漫延及发展,做好受伤学生的思想工作。
4、一般事故由校政教处处理,并报校长室备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市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汇报。
5、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6、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作出处理。
7、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不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时向市教体局联系和咨询。
8、一次性解决原则。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
9、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双方责任人签订好协议书,做好理赔等善后工作。
栖霞市第四中学
20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