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做好预见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
责任人:全校教工
学校全校教工应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2.早发现
责任人:全校教工
严格执行轮护制度,按照级部安排看餐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就餐学生餐前测量体温,及出勤制度,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要以恰当言行稳定学生情绪,不制造紧张空气;加强对学生的常规及食品安全教育管理,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反馈信息、采取措施。
3.早报告
责任人:班主任、校医
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准确、及时地通报有关信息;如果班上同时发生三人以上(含三人)出现呕吐、腹泻、高烧等症状,需立即报告医务室,医务室应了解真实情况,做好准确记录,报校长室;与食堂管理员取得联系;经校长室决策后,由医务室专人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食药监部门汇报;必要时向“110”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
责任人:全校教工
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制度,应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通知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庭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让家长到现场协同处理;同时,应尽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确处理。
二、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牟苇
组员:姜相清
主要职责: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杨龙
组员:校医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相关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3)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田润益
组员:级部主任、班主任
主要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李瑞钊
组员:黄昌生、食堂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
组长:杨 龙
成员:申 悦
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救治病人
发现师生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时,应当立即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医疗救援小组安排教师及时送到医院予以救治。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庭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
2.及时逐级上报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首遇教职工应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报告,学校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局办(6374122)和安办(6396720),上报内容: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要向公安部门报告。(上报人:李晓辉) 并在2小时之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开发区教体局,同时报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396036)。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现场控制小组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动,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4.如实反映情况
应急小组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值班教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原因,方可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消毒。
6.学校根据发言人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正确应对媒体。应对突发事件发言人:校长(校长不在,由崔校长负责)。
关于媒体采访: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允许媒体随意进校采访、干扰工作。学校只在适当时候,接待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同意的采访,且由专人进行接待。
附: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人:田润益 联系电话:1325697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