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
1、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
2、不带病上课。
3、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4、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5、学校发生肺结核疫情后,学生应配合接受结核病筛查。
6、要关爱患结核病的同学。
二、教师:
1、学校是结核病防控的重点场所。教师发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学生,应督促其及时就诊。
2、结核病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教职员工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工作。
3、督促学生养成教室、图书馆和宿舍等室内公共场所勤开窗通风习惯。
4、依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管理患病学生的休学、复学。
5、关爱患结核病的学生。
三、肺结核患者:
1、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2、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3、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4、居家治疗期间,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5、治疗期间要按医生嘱咐定期复诊,发生不良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要树立信心,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7、多吃有营养餐食,加强锻炼,提高抵抗力帮助康复。
四、密切接触者:
1、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坚持完成规范治疗。
2、如出现咳嗽、咳痰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3、对于结核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服药可以减少发病。
4、注意房间通风和个人防护。
五、医务人员:
1、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患者要警惕可能得了肺结核。
2、发现疑似肺结核或肺结核患者,要依法报告、转诊和登记。
3、在开具处方前对肺结核患者开展不少于10 分钟的宣传教育。
4、关注当地执行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5、关注患者服药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
6、做好感染控制及个人防护。
六、流动人口:
1、流动人口享受和当地居民同样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2、患者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应主动告知主管医生,并由医生为其办理转出手续,以便患者返乡后可以继续接受治疗管理。
3、患者返乡或到新的居住地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接受治疗管理。
七、老年人或慢性病患者:
1、每年健康体检要做结核病筛查。
2、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警惕可能得了肺结核,及时到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控制好血糖、其它慢病患者控制好基础疾病,均有利于预防肺结核。
4、保证充足的睡眠,多吃有营养餐食,适度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5、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八、志愿者:
1、人人参与、奉献爱心,共同预防结核病。
2、为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
3、为患者开展宣传,帮助其树立治疗信心、提高治疗依从性、促进治疗康复。
4、开展宣传时做好个人防护。
5、消除歧视、关爱结核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