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蓬莱二中教学楼管理规定
为给同学们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楼内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教学楼不受损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1. 严格遵守学校分级部吃饭制度,到时间后方可到餐厅,班级中要有专人负责掌握吃饭时间,学生会干部负责组织检查,发现提前离开教室者,每人次扣个人分1分。
2. 楼内要轻走慢行,不许打闹、喧哗及在走廊内进行体育、游戏活动,发现一次者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3分。
3. 楼内墙壁不许乱写、乱画、乱贴、乱钉钉子,如发现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严禁乱扔、乱倒果核、纸屑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发现一人次扣个人分2分。有主动将废弃物抬起,放入垃圾箱者,发现一人次加2分。
5. 节约水电,做到人走水止,人去灯灭,打开的水龙头一旦无水要随手关上。发现1人次未关水龙头者,扣个人分2分。主动将未关的水龙头关上者,每发现一人次加2分。在晴天或教室无人时灯未关,每盏灯扣班级纪律管理分1分,班主任能落实到个人,可酌情扣个人分
6. 学生一律到餐厅吃饭,不得将饭菜带回教学楼,学生干部和政教处检查发现一次者,扣个人分2分并责令其做值日。
7. 教室及教室外走廊地面每天至少拖擦次,保持地面、墙裙无污迹,保持空中无灰网、墙壁无灰迹,门、玻璃干净明亮,卫生工具存放要井然有序。学校不定时检查卫生,按检查的情况酌情奖励或扣除班级卫生管理分1-3分。
8. 保护和使用好窗帘。不准用窗帘擦手或擦其它物品,常年保持窗帘洁净,如有损坏者,扣班级管理分1-3分,并适当收取维修费。
9. 楼内行走手不许着墙壁,脚不许碰墙裙,严禁用脚踏墙壁,严禁沿着楼梯扶手下滑,发现一人次扣个人分1-2分。
10. 不许乱动楼内所有电器、阀门,以防触电或损坏设施,有故障及时找电工修理,不许在消火栓周围玩耍打闹,造成毁坏加倍赔偿,并扣个人分1-5分。
11. 门窗要轻开慢关,不许用脚碰门,更不许用脚踢门,发现用脚踢门者,每人次扣个人分5分。
12. 教室内桌凳摆放要整齐划一,前后桌角要成行,左右桌边要成线。窗台上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发现堆放物品,每件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
13. 不许在木制讲台上蹦跳戏闹,不坐桌踏凳,以免损坏公物,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3分,并收取维修费。
14. 两休时各班级必须关好窗,锁好门,杜绝失盗现象发生。集体离开教室不锁门,发现一次扣班级管理分5分,未关窗者扣2分。私配钥匙扣5分。
15. 对教学楼的任何设施故意破坏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加倍赔偿。
二、蓬莱二中教室纪律管理规定
1.老师讲课没让同学们发言时,随便讲话每人次扣个人分2分(包括两人说闲话);自习课上随便说话者扣个人分2分。
2.让同学们发言,如同学们讲与老师授课内容无关的语言每人次扣个人分2分(包括让其发言声音较大或怪声怪气);自习课上借讨论问题说闲话者扣个人分2分。
3.上课随便乱动者,每人次扣个人分1分。私自离开座位者,扣个人分2分。
4.上厕所者,每人次扣个人分1分。
5.上课看课外书者,每人扣个人分2分。
6.其它一些扰乱课堂、影响老师授课的行为(例上课时喝水、吃东西等),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3分。
7.迟到,每人次扣个人分1分。旷课,每节每人次扣个人分4分。
说明:上述规定由班主任掌握实施,可让科任老师及班干部配合,结果直接记入学生个人考核分。学校领导也将不定期检查、公布。
三、蓬莱二中卫生区管理规定
为使我校的卫生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现对卫生区采取如下管理规定每天早饭后清扫卫生区一次,在每周卫生大扫除时再集中彻底清理一次,确保卫生区在任何时间无杂草、碎石、砖瓦、果核皮、碎纸、塑料袋(盒)等杂物。具体要求如下:
1. 卫生区内乱堆垃圾,发现每堆扣该班级卫生管理分2分。
2. 卫生区内要保持清洁,在任何时间内不得有杂草、碎石、砖瓦、核皮、碎纸、塑料袋(盒)等杂物,发现后要及时清理,上述物品如在卫生区内长期滞留,每有一处扣该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
3. 上述1、2条如清理干净,保持较好,可酌情奖励班级卫生管理分1--3分。
4. 乱倒垃圾者,发现一人次扣个人分3分。
5. 乱扔废纸、各种食品袋、饮料瓶、包装品等,发现一人次扣个人分3分。主动将废弃物送入垃圾箱者,每发现一人次加2分。
6. 教室,每天清理一次,在每周卫生大扫除时再集中彻底清理,学校不定期检查,按检查的情况,酌情奖励或扣除班级卫生管理分1-3分。
7. 自行车、电动车放到指定地点,乱放者,一人次扣个人分3分。
8. 践踏花坛、草坪,损坏花草树木,扣个人分1-2分,同时收取赔偿费
说明:上述规定由学校政教处及学生干部组织检查,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计人班级量化考核和个人学分。
四、蓬莱二中大门口管理规定
为使学校工作正规化,保证学生在校和外出安全,我校大门口实行封闭管理,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现对学生提出如下管理规定
1. 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尊重门卫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视具体情况扣个人分1-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确需外出,需找班主任开正规假条,出校时要佩带胸卡,诚恳接受门卫人员盘查,登记后方可出校,如违反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2分。
3. 走读生出入必须戴胸卡,诚恳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如违反,扣个人分1分。
4. 学生一律不得攀越大门及院墙。如违反扣个人分5分。
说明:上述规定由政教处和门卫人员共组织检查落实,检查结果随时公布,计入班级量化考核和个人考核分。
五、蓬莱二中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给全体住宿同学创造一个清洁、文明、肃静的休息环境,确保同学们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到学习生活中去,特制定本规则。
(一)组织领导
1. 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宿舍日常工作和各种设施管理(包括宿舍纪律、卫生及物资管理),住宿生要服从舍长领导。
2. 宿舍楼设专职管理人员,舍长及住宿生必须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不得辱骂、顶撞、恐吓和围攻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不随便到值班室嬉闹不贿赂管理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5分。
3. 舍长与管理人员密切合作,互相监督。
4. 舍长接受政教处和总务处领导,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5. 舍长应服从学生会领导,接受其监督检查。
(二)宿舍纪律管理规定
1. 严守作息制度。两休铃响前五分钟到位,准备入休。午休、晚休迟到(铃响未及时上床或铃响前5分钟未进入宿舍楼),每人次扣个人分2分。午晚休提前起床(提前起床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每人次扣个人分2ー4分。熄灯晚,视时间长短酌情扣班级两休纪律管理分1-2分。
2. 两休期间不许做其它任何事情(如洗衣物、洗头、洗脚等)。两休铃响后至起床时间,没及时入休,仍在看书、打手电、吃东西、做小动作、传递东西、去厕所等一切有碍于休息的活动,每人次扣个人分1分(两休期间去厕所注意要轻走慢行,声音较大影响他人休息者扣个人分2分)。两休铃响后至起床时间仍在洗刷、说笑、两人合铺、议论打闹、听各种音响、点蜡烛等一切有碍休息的活动,每人次扣2分。老师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打暗号,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24分。
3. 进出宿舍要轻轻走,慢慢行,不喧哗,不打闹,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不得放各种音响,确保安静,以防影响他人休息。在两休铃响前,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放音响、吹口哨、嗷叫等视情节轻重酌情扣个人分13分。在两体铃响后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个人分2一4分。
4. 两休期间不得到外宿舍(不论做任何事情),如违反,在午休期间扣个人分2分在晚休期间扣个人分3分。
5. 两休期间不得出宿舍院内铁门,如违反,在午休期间扣个人分2分,在晚休期间扣个人分4分。两休期间不得连商店及在校园或操场上玩耍、活动等,如发现每人次扣个人分2分
6. 旷休,午休期间扣个人分5分,晚休期间扣个人分10分。
7. 两休期间外出闯夜或到网吧,给予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同时扣个人分15或20分
8. 任何时间男女生不得互窜宿舍,违反者扣个人分3分。
9. 禁止自行调换床位,如违反每人次扣个人分2分。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用他人东西,否则以偷盗论处。
10. 住宿生之间要团结互助。睡上下铺的同学要和睦相处,不得因小事斤斤计较。
11. 学生不得单人进出宿舍,因事到宿舍,须持班主任出具的假条,在同舍人员的陪同下,将假条交管理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宿舍;违反此规定每人次扣个人分2分。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宿舍休息,须班主任出具假条,在政教处人员或本级部主任签字后,交管理员存档后才能进入宿舍休息,违反此规定扣个人分3分。
12. 离开宿舍按要求关好窗、锁好门,严防损坏门窗玻璃和失盗现象发生,违反此规定扣班级管理分2分。
13. 不许私留他人住宿(包括走读生或带外人到宿舍内玩耍)。违反此规定扣个人分3分。
14. 不许私自更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丢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违反此规定扣班级管理分2分。
15. 要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去水止,违反此规定扣个人分2分。主动将未关的水龙头关上者,每发现一人次加2分。
16. 主持正义,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偷盗或损坏公物、破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对知情不报者,按违纪论处,并酌情扣个人分。
17. 公物、设施如有损坏现象,除包赔损失或修复以外,根据情节每人次扣个人分1-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属故意破坏,按《邃菜二中对违纪学生处理规定》执行。
(三)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 被子叠放整齐规范,衣物存放有序不乱堆放,床单、行李、枕巾摆放整洁大方(被子折叠方正、整齐,一律放在宿舍门对面,与床外边对齐,枕头平放被里边,枕巾洁净、平展)。不按规定摆放者每件扣个人分1分。不叠被者扣个人分2分
2. 床下不乱堆乱放,鞋子均不超过两双,洗刷干净,按要求存放有序(头里跟外,鞋跟于床外边垂直,靠床南边床腿摆放),脸盆不存放脏水,摆放整齐划一(脸盆放在床下,外沿与床边垂直,靠床北边床腿摆放,毛巾洗具整齐放在脸盆内)不按规定摆放者每件扣个人分1分。
3. 定期清理卫生,保持空中无灰网,墙壁无灰迹,门窗、储物柜无污垢、玻璃清洁明亮,清理不好者每项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
4. 窗台不准放一切杂物,违反者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舍内不乱挂衣物,违反者扣1分。爱护墙壁,不准玷污,不许乱钉钉子,不许贴挂一切字画等;禁止往墙上涂抹任何东西,违者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1-3分。
5. 空床物品摆放混乱,酌情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一2分。
6. 玻璃、门窗、储物柜、窗台不洁净者,每处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
7. 舍内不准乱扔瓜果皮核、字纸等废弃物。违者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认真做好值日,及时拖地,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严禁将垃圾堆放在宿舍门前)。地面未拖未扫者扣班级卫生管理分2分,未扫净未拖净者扣班级卫生管理分1分。
8. 严禁随地吐痰,宿舍内洗刷间要及时冲刷,不准往厕所蹲坑内扔杂物(包括卫生纸),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个人分2-5分。
9. 宿舍外不得乱扔瓜果核皮,违者扣个人分1分。保持宿舍楼周围清洁,不得从窗口往外泼水和扔杂物,违反上述规定者一人次扣个人分25分。
10. 保持室内通风,使空气新鲜,室内异味较大者扣班级卫生管理分2分。不得将有异味物品(含食品)带进宿舍,违者酌情扣个人分1-2分。
(四)爱护公物
1. 爱护水电设施。严禁有意堵塞下水管道。水电设施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报告水电工维修。学生不经批准不得启用室内电源插座;不得乱动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接电线,私自安用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其电器外,按情节轻重赔偿损失,并扣个人分2-5分,对无故损坏水电设施者要加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门窗轻开慢关,以防损坏,减少噪音,爱护门窗玻璃,做到人去关窗,必要时可留开一扇通风。
3. 爱护门窗、床铺,损坏酌情扣个人分2-5分,并照价赔偿
4. 不准在门窗墙壁上乱刻乱画及钉钉子。如有违反,视其情者轻重,扣个人分1-3分,并包赔5-10元的损失。
5. 不准私自拆卸窗挂钩、门拉手、门扣等,违者扣个人分1-3分,并加倍赔偿损失。
6. 自觉爱护好卫生用具,不乱扔、乱放,存放要有序。
六、蓬莱二中其它常规管理规定
为使学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我校特补充其它常规管理如下
1. 除操场外,校园内其他任何地方均不许拍球、打球、踢球及运球。发现一人次者视具体情况扣个人分1-2分。
2. 不得在草坪上玩耍、打闹,发现一次扣个人分1-2分。
3. 往教室外乱扔垃圾者,每人次扣个人分4分。
4. 周三卫生打扫除时,必须认真清理卫生,不得从事打球、吃饭等活动。违者扣个人分2分。
说明:以上规定由政教处和学生干部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随时公布,并记入班计量化考核和个人考核分。
七、蓬莱二中关于学生做好人好事管理规定
为公正评价每名同学的思想品德素质弘扬校风,现对我校学生做好人好事提出以下管理规定
1. 见义勇为者,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分2-10分。
2. 发现偷盗、破坏公物、破坏纪律的行为及时报告学校者,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分10分。
3. 拾金不昧,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分1-10分。
4. 主动为学校服务、排忧解难、在学校公共场所做好事者,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分2-10分。
说明:上述内容经落实无误后,记入学生个人考核分。
八、蓬莱二中对严重违反校纪学生管理规定
学校对严重违反校纪的学生处分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具体细则如下:
(一)违反学习纪律者给予以下处分
1. 旷课一节,班级点名批评;旷课1-2天给予警告处分;旷课3-4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5-6天给予记过处分;旷课7-9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10天及其以上者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处分(以上课节和天数均可累计)。未请假私自离校出走即属旷课,按上述办法执行。
2. 考试作弊者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3. 不尊敬或顶撞教师,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二)打仗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 恶语谩骂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动手打人,情节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
3. 动手打人,致人轻微伤害者,包赔一切损失,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4. 造成打架事实,如一方确是在对方打了自己数下或数次的情况下不得已而还手可考虑从轻处理。否则对双方均按上述2、3条处理。
5. 本人或找人帮忙恐吓、威胁他人者,未造成打架事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 事先策划打架,但未造成事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事先策划打架或挑起事端引起打架者,根据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7. 找同学或勾结校外人来校打架,根据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8. 打架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9. 持械斗殴或打架致重伤者,包赔损失开除学籍并依法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0. 对学生干部或学校管理人员进行恐吓、欧打,从重处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11. 在学校调查事件过程中,学生说谎作伪证,影响调查进程或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三)偷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 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者,除追回脏物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2. 作案手段恶劣,如撬窗、破门和配钥匙或诈骗者,勒令退学或依法上交公安部门处理。
3. 在调查中说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四)破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故意破坏公物或私人财物者,加倍赔偿损失,根据损失大小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在调查中说谎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五)其它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 阅读、传抄、转借、黄色书刊或听不健康歌曲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
2. 谈恋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 参加赌博者一律勒令退学。
4. 过生日聚众到饭店、餐厅吃饭者,给予警告处分;聚众到饭店喝酒,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 以不正当方式向他人索取钱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
6. 在学校中,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从事营利性活动,在活动中受益(包括做买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7. 抽烟者,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8. 在上述严重违纪事件调查中说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