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途径: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我院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预检分诊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诊疗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各楼层导医台),网络预约(钉钉、微信)三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24小时,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 17:00。
(三)对住院患者提供中长期预约服务,由所在科室护士发放医患联系卡,注明复诊日期及科室联系方式。
(四)特殊检查科室采取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有检查科室护士负责预约登记。
(五)本着预约优先治的原则,我院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导医人员必须做好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需提前通知,如爽约三次,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六)为方便患者,导医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七)如遇专家紧急停诊,医院将以公告或电话告知患者,如来不及通知,医院将安排同专业的其它专家接诊,或由患者重新预约。
预约诊疗流程:
预约诊疗方法:
(一)电话预约诊疗服务流程:预约者至少提前一天拨打科室电话进行预约→电话登记相关信息→预约诊疗专家→患者按预约时间取号、就诊。
(二)现场预约诊疗服务流程:预约者持患者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门诊大厅收费处窗口→身份证或电子健康卡→预约挂号→相关科室就诊。
(三)网络预约诊疗服务流程:预约者可在微信关注“栖霞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或“钉钉平台”群→预约诊疗专家→患者按预约时间就诊。
(四)四维彩超预约:孕妇于孕周20周前到妇幼计生中心产科门诊进行现场预约。
预约诊疗注意事项:
(一)请提前按照预约时间候诊。
(二)候诊期间请严格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