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第七中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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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实际,在加强对学校配餐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协调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在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预案,学校领导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争取时间,积极救治患者,统一协调,实施“事件”处理。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宫本武校长(电话6272096)

副组长:綦晨梅副书记(电话6245315)

成员:李世栋  徐浩洋 邹晓云 王旭红(内线电话613)

3.各成员职务职责

(1)宫本武:全面负责协调处理“事件”的一切事务。

(2)綦晨梅:协调组长处理事件;负责组织联络和传递信息工作;根据“事件”态势,如实向有关部门汇报。

(3)王旭红: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必要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临时控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稳定工作;维持校园稳定等。

(4)徐浩洋: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初步的抢救工作;收集“事件”发生的可疑中毒食物,并将可疑食物送医院化验检查,以便确定中毒原因;联系相关的救治医院;统计患者人数及病情,及时向领导汇报事件动态情况;向卫生执法部门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等。

(5)李世栋:及时调动交通工具接送患者去医院救治;做好患者家长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必要时可进行心理辅导;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汇报情况,配合这些部门的处理工作。

二、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应坚持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784371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6201242

芝罘区疾控中心:62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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