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小学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单位的实际,特制定传染病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的原因
由于致病因素普遍存在、学生容易得病及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传染性疾病事件。
二、组织管理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杜声权
副组长:郭伟伟 于秉琨
成 员:隋建兵 陈永清 张爽 孙德帅 刘自刚
四、预防方法
1.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2.建立学生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出现学生因病缺请,应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做到及时发现和识别异常情况,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疗、早控制”.
3.对来自疫区的学生和流感样病例采取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居家隔离一周的预防措施。
4.一周内发现学校有5例及以上有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五、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凡有以下情况的: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学校要立即在第一时间内由疫情责任报告人(校长或授权人)以电话及书面信息报区教体局。遇突发传染病事件可直接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面报告必须在电话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或学校盖章。
2.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观察工作以及环境消毒、饮食、饮水等有关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3.及时与患病学生家长或亲属取得联系,并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