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校消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每日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各岗位自查与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四、学校至少每月一次开展防火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9)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0)食堂、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11)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2)集体宿舍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3)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5)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教职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有无遗留火种。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
(2)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3)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4)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5)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八、搞好消防器材、设施隐患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