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栓及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
2. 学校各科室及楼道等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3.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
4. 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5. 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直接责任人出资如数购买。
6. 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火灾,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二、组织师生员工学习相关的防火知识和自救手段,积极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
三、组织重点部位人员进行灭火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各种灭火设备、器材的使用,熟悉本部位的水源和防火安全通道位置。
四、对各部位防火负责人、消防队员要组织专门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专门培训,掌握有关专门知识和技能。
六、学校新进人员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七、学校各科室、部门和班级要坚持在各种会议上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到:
1、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各科室、部门和班级要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和宣传国家《消防法》、《烟台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2、及时向师生员工传达贯彻上级消防部门的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实有关措施。
3、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学校各科室、部门和班级防火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各科室、部门和班级防火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应经常向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4、编写宣传材料,利用每年的消防宣传日,大力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讲座、广播、电视、橱窗、黑板报、大幅标语等。
(四)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特制定解甲庄中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宣传阵地进行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校安全。
2、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本校各个部门,每个重要部位都要有专人负责,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消防安全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检查,每周有一次重点检查,每月有一到二次行政参与的抽查,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4、如有火情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实施抢险救灾。按下列程序操作:一是迅速拨打119报警,说明起火地点和起火原因。二是断开电源,打开所有的消防应急照明通道,取灭火器,拔出插销;组织有关人员控制火势蔓延。同时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火情。三是紧急疏散人员,并做好抢救火情围困人员,处置危险物品,保护档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消防人员来到起火地点后,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并保护好现场。最后协助公安消防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5、处在失火现场的教职工,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组织师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逃生时要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利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方法,也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五)消防防火安全公约
1. 消防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日常防火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监督;各部门防火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督导。
2. 认真贯彻预防方针,建立消防组织,做到消防工作人人参与。
3. 抓好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建立巡班制度。及时检查和清除安全隐患,驱逐可疑人物。
4.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维修损坏的防火设备。消防用沙及水罐,应随用随满。
5. 消防用品及时更换,擅自动用消防用品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6. 院内发现流动火种,要及时制止。校园内禁止吸烟,任何人发现吸烟者,必须竭力制止。
7. 学校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电器产品;
8. 各办公室和教室,做到人走灯关、熄灭火源。
9. 每月进行一次灭火演习,并召开总结会议。
10. 电工或主管领导定期检修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12. 凡有火种之处,必须做到人走火灭。
13. 因安全问题产生纠纷,随时报警。
14.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必要时打火警电话报警。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七)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八)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九)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8、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9、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科,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10、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1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13、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查明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4、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15、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十)学校安全取暖制度
为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校产及师生安全,特别是加强冬季生火期间的安全管理,以防引起火灾和煤气中毒,结合我
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有液化气罐、灶和生火的房间内坚决不能停放摩托车,冬季生火时,将液化气罐由学校集中存放在无火苗的房间内。
二、宿舍内不得随意安接电线,严禁用电炉做饭、喝茶、取暖,入睡前必须关掉电褥以防起火。
三、生火期间,将气窗打开,保持通风换气。
四、、经常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火药、油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校外点火取暖,严禁走在路上点燃树叶、野草。
五、加强督查力度,学校要经常性的组织专人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监督,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形成机制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十一)微型消防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学校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三、定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对学校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实施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实施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安全帮扶救助,做好人员、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
(十二)消防志愿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
二、义务消防队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
三、义务消防队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四、学校每学期定期组织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