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院格庄初级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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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院格庄初级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12小时以内报告区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区教体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体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 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安全,我校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如下:一、联席会议的职责1、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或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3、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2-4次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4、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组  长 :李志文(13256961277)

副组长 :高萍(13256994962)

成  员 :王涛(13280951799) 马询(13225450333) 于功波(13225450320) 祝思成  (13256959216) 宋学燕(13210920135)  张雷(13864583979) 陈富强(15063859378)  张椿燕(19953512566) 孙振玫(18765358725)孙永富(18615027072)  各班主任

四、联席会议地点及时间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校会议室。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本部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1.工作站按照国家、省、市、县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指导我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接送车管理,依法抓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清退不合格的教职工;做好学校安全信息工作。

2.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和及时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案件,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周边治安情况。依法查处或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图书报刊店、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歌舞厅、游艺室等场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并对师生接送车车辆、线路管理,规范师生用车秩序,及时了解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

3.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要有利于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负责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及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要求,增强校领导和师生的安全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我中心校实行校长安全负责制,采取以下措施:   

一、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投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为指导。经常性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加强教育,注重防范,消除隐患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减少以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对全校学生的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责;各任课老师要对课堂中和活动中学生的安全负责;总务主任要定期检查学校校舍、设施和设备,保证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对因此造成的事故负责。 

三、建立学生外出活动及发现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校、班、年级、组等组织的各项外出活动,活动前必须向学校申请报告,批准后方可组织。每个教师都要关心学生安全,发现一切不安全因素都应及时向学校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四、学生上下课人群拥挤高峰,校值班领导和值周教师按分工疏散学生。各班要严格按学校规定分排队出入学校大门。值日生配合做好监督工作。班主任老师放学后要随学生一道离开校门,以便维持秩序。

五、坚持做到按时到校,按时放学。不允许放学后单独留学生。上午到校和开门时间定在7:20以后,避免学生过早到校。   六、总务人员要定期对电源、体育器械、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精心组织好校内学生劳动。让学生携带劳动工具要适当并强调注意事项。一、二年级的玻璃安排教师擦洗,学生一律不允许上窗台。

八、校内不允许学生进行危险性游戏。如有发生,学校和班级要及时制止。

九、不容许不卫生食品进入校园,任何不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体检、治疗、保健坚决予以拒绝。

十、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做到安全教育经常讲,天天讲,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并纳入教师工作考核之中。列入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中,学校制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学生牢记并做到。   

十一、组织学生参加由交通部门举办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十二、本措施中未涉及的内容,在落实过程中逐步完善,望全体师生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保证学生健康平安的学习。(四)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安全副组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5、每学年开展1~2次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三、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乒乓球台、篮球架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期的开学、期中、期末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做到日清月结。

五、财务负责人安全职责1、负责全校的财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完成上级部署及学校的财务工作。2、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3、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凭证、帐簿及银行印鉴的管理。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六、门卫负责人安全职责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并切实做到每周开一次会。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地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四、学校建立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学校严格以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为指导,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六、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排查制度。学校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在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专项检查,同时要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各部门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七、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对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春游、夏令营、外出参观等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各种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各种安全措施,报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重大伤亡事故,学校要在15分钟内向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疫情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各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震、防雷电功能齐全。学校要定期对本校校舍进行检查鉴定,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管理制度《中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在每年雨季来临之前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要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要坚决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十、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施、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服务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完好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十一、加强后勤管理。学校供电、供水设施等要专人管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夏季学校要及时对校园内师生活动场所进行打药消毒,防止流行疾病传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经营食品饮料及其它小商品。 

十二、加强教育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在进行劳动课教学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上体育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等体育竞赛及其他剧烈活动时,应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

十三、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各级各类学校对需协调解决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要积极、迅速与公安部门联系解决,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十四、要加强学校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的治理,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的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公安、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紧密配合,坚决取缔学校门前200米半径以内的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歌舞厅等经营点以及非法小食店和个体摊点等,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十五、学校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要充分利用活动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差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火、防盗、防震、防并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要特别重视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十六、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都关心、支持中小学安全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中小学师生安全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七、要将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有关部门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十八、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同时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学校要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当地教育行政、公安及卫生等部门,全力救护伤员,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十九、实行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和奖惩制度。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因工作马虎,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 

二十、本制度适合于全校各部门。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的原则1、坚持全员参与、求真务实的原则。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4、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5、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

二、学校各类人员责任:1、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2、德育主任:是学校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3、教导主任:是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教务工作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务工作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教务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4、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每天对问题学生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学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汇报,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承担管理责任。5、各功能室负责人:负责所管理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经常对功能室进行检查和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政教处联系,向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检查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6、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7、后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损坏或因学校财产管理不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三、安全责任追究: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未及时制止或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3、未经允许擅离岗位、私自调课、上课接打手机或酒后进教室的;4、学生未到校,班主任未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学生离校,班主任不开请假条或未通知家长的;5、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的;学生课上违规违纪未及时制止或教育不当的;6、安全工作责任人因工作不到位、欺上瞒下、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7、因个案处理不当引起师生关系激化,造成社会影响引起家长不满的;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教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因违规操作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教学设备、仪器损坏的;9、实验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而丢失、被盗造成安全伤害事故的。10、值班人员在值勤过程中未到岗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责任追究:1、公开点名批评。2、通报批评。3、公开检查。4、涉及赔偿的由本人负责,如本人要求,学校可出面进行协调。5、记入教师个人档案或上报相关部门接受处理。6、学年内取消评优资格。

四、责任追究程序:1、当事人陈述:陈述事故主要经过并说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2、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当事人所陈述是否属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调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3、经领导班子讨论并做出处理决定,视其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法制副校长制度为了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开展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要求,结合解甲庄中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和打击校园暴力,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法制副校长的基本职责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特色的教育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组织“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校园内外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校园周边犯罪的特点,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保护,严厉打击校园门前滋扰、抢劫等犯罪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日常工作制度法制副校长要注重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心理、“两法一条例”的了解;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青少年的心理特征,组织、指导学校以授课、团队活动、班会、校会、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作为学校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建设,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青少年伤害事故,答询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学校要将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形成联系制度,主动介绍学校情况,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制副校长咨询;重视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年度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要站在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认识和看待这项工作,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把工作做深做透。落实责任。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社会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动脑筋,结合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研究问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总结经验。要总结各方面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树立典型,为更深入的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八)家校联防工作制度为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全面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对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饮食、活动等方面的安全负责。同时,有义务协助配合家庭和社会做好学生在家庭、校外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2、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凡是上课、校内活动、午休、晚休时间,严格禁止学生随意外出,严格禁止校外陌生人随意进入校园,搞好门禁工作。3、除每周的安全教育、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学校还要坚持做到“班级每日一提醒,学校每周一次集中教育,每月一次大型教育”。每次每项安全教育的内容都要有记载。在安全管理方面,学校要做到日检查记载,周汇总通报,月全面总结,不断细化安全的过程管理。4、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在校外、在家庭的安全负全责,要加强节假日和平时对学生在家庭,在路途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家长在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特殊天气时也坚持到校接送学生。学生因病不能在校学习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家长要尽快带孩子就医治疗,待孩子痊愈后再送到学校上课学习。5、家长或监护人要与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对学生安全负全责。(九)学校安全例会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一召开学校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 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 分析学校安全形势; 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其他由学校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 “三落实 ”,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 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十)学校值班制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的值班制度。 

二、所有值班实行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学校领导对本单位交接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并做好相应的详细抽查记载。

四、全体教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遇有紧急情况,应主动、及时处理。全体值班人员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岗位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五、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六、值班期间,如因值班

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办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办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安全办和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班报告。安全办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6、加强保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二)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安生产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风险分级管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学校的所有部门的所有活动,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三、风险分级管控1.定义:1.1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1.2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1.3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2.职责:2.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2.2确保学校危险源识别、审核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学校工作范围的危险源识别、审核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建设流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风险点确定”→“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风险公告”程序进行。3.1设置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审核工作机构学校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办公室负责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审核工作,以校长为总负责人,生产质量、安全、设备、电气、维修的管理人员及其一线技术人员参加,编制学校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各级岗位职工的危险源辨识进行指导、监督、审查。3.2风险点划分原则风险点划分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学校的风险点按照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进行划分。3.3风险点排查内容按照风险点划分原则,在学校生产活动区域内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确定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型、区域位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建立风险点统计表。3.4危险源辨识、审核、确定学校各岗位职工必须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工作。各级岗位职工结合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类型对作业活动、生产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以部室为单位收集整理危险源辨识结果及提出控制措施,辨识结果由部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学校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办,由推进办最终审核、确定。3.5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办根据辨识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安全员、设备技术员、各部室负责人、员工代表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讨论、修改、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合理有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切实消除、减少危害和不良影响,防止事故的发生。3.6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点辨识情况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分析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基本状况,对风险点逐一划分管控层级和管控责任单位、人员,实施分级(校级、部室级、班组、岗位)管理。4.公告警示学校将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型、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予以公布,让每一名员工都了解各自岗位或系统对应的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在安全风险岗位设置风险告知卡,职业危害岗位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5.更新改进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办公室、各部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识别,必要时,修改管控措施: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四新”变化,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c)有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后;d)结合学校事故案例(通报);e)日常隐患排查情况;f)部室发生事故、事件后,必要时,应重新进行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识别、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修订。当现有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依然有效时,则无必要实施新的风险评价。反之,必须及时更新。6.有效运行学校双重预防建设办公室指导各部室、班级、岗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有效运行,并负责运行情况的监督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职工的晋升、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十三)学校安全员每日巡查制度一、校园巡查人员:每日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二、巡查制度:1、由当日的值班领导做好值班教师的校园巡查分工安排,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2、值班教师在晨读前,课间、午休,放学后各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值日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3、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学生疏导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由值周领导向校长请示汇报。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或不文明现象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6、每日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7、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商贩拥堵校门及时清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8、巡查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十四)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德育处报告。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德育处。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室、体育组和校长室,卫生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年级组长、德育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组织起统一的指挥系统,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准确地调度所需救援人员、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一、指导思想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二、指挥机构和职责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本校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工作职责。1、组成人员: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是学校安全组成员、各年级组组长。2、工作职责:(1)、及时迅速地向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2)、组织、协调相关学校有关人员迅速开展事发现场的保护、安全保卫,事发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3)、做好事发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发现场。(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伤亡师生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5)、组织校内有关处室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突发事件报告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启动事故报告机制,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学校突发事件后,事件现场师生员工要立即报告校长;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人员在半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2、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件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其他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进行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应急处理措施、报告人及报告时间等。四、事故应急措施(一)总体要求: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实施相应事件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情况进展上报市教育局及当地政府,听取指示。2、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年级)或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在立即报告校长室的同时,组织本部门(年级)人员全力自救,并努力维护秩序,疏散闲杂人员,保护好现场。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及时请派出所、联防队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4、及时请医院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利用各种医疗设备,抢救伤员(或做好抢救伤员的前期工作),并做好事件现场的卫生防疫等工作。5、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引导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学校工会组织要关心师生的生活,妥善解决因事故引起的实际困难。总务处要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二)具体应急处理办法1、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事发部门要切实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的样品,确保市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的顺利进行;同时要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立即上报校长室并责成班主任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2、流行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理:事发部门要及时将患病人员和接触人员隔离,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同时与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立即上报校长室并责成班主任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3、触电事件的应急处理:遇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触电者移到安全场所;同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立即上报校长室并责成班主任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4、集体活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带队领导或教师一是马上拨打“110”报警;二是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三是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四是维护好现场的秩序,为急救做好准备,并积极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5、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理:学校要立即将事故现场的师生进行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校长室;如发现现场有学生受伤的,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的秩序,保证校园道路畅通,为火灾的抢救和伤员的急救做好准备。6、师生创伤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学校保健教师进行止血、包扎等应急处理;创伤情况比较严重的,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并由学校保健教师护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立即上报校长室并责成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7、生理性疾病引起休克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学校保健教师按医学要求进行紧急救治;同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并由班主任或学校保健教师护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立即上报校长室并责成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8、实验药品引起的伤害和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处理:实验药品引起伤害的,学校要及时将实验药品与人员分开,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实验药品引起污染的,则立即切断污染源;保护好现场,保证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顺利进行;如有学生受伤等,责成班主任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9、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学校保健教师(或事发现场教职员工)按医学要求进行紧急救治;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并由学校保健教师护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立即上报校长室并责成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10、发生地震、洪水、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等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安全保护措施,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全力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并及时报告教育局五、善后处理在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下,学校与街道办处及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对事件当事人以及家长(家属)做好安抚、慰问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十六)学校应急演练安全管理制度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然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应急演练目的(一)检验预案的时效性。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完善应急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学校、班级日常 应对突发事件所需人员、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三)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体师生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提高协调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任务,明确紧急时刻带领学生避险逃生的程序、方法和途径,完善应急机制。(五)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二、应急演练原则(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 生理年龄、心理素质、认知水平等情况,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二)着眼实际、讲求实效。以提高学校职能部门、各班级之间和教职工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师生人身安全。三、应急演练实施途径学校应当以锻炼和提高全体师生在真实场景中的避险逃生和自我防护能力出发,采取实战演练的方法,预先谋划、设定突发事件情景,通过事发、报警、决策、指挥、行动、总结等一系列步骤,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各班级和全体教职工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提 高师生避险逃生和救助防护的素质和水平。四、应急演练规划学校组织班级根据季节时令、环境变化、教育教学任务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在每年年初的安全工作计划中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学校组织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三次应急演练。五、应急演练准备学校高度重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以演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演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小组应建立起策划、指挥、行动、保障、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机制,确保演练过程的有序实施。(二)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或脚本。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确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工的职责任务、需要锻炼的技能、可行的实施步骤等。(三)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对负有指挥控制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教职工要进行 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对参与应急避 险和紧急逃生的师生要进行过程步骤、行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 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四)演练前应当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应急演练需调动全校各方面资源,必须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器材等各项后勤的落实。对于大规模和高风险的应急演练,更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给予充分的安全保障。六、应急演练实施按照演练计划,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师生的安全。应当十分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理人员、关键部位的特殊防护等安全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终止演练。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应当对照事先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后相关班级负责人应当妥善保管演练过程的计划方案、影音图像、总结报告等材料,同时学校向上级汇报演练情况。

(十七)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学校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和安全工作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二、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板报、橱窗、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三、要在新生入学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性侵害等安全教育。四、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五、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防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十八)教职工全员培训制度1、参加常规培训、网联培训、领导干部培训、骨干教师培训人员,必须按时交纳学员年费、书费等。2、要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校本研修实施方案。3、以本校为主阵地充分利用每月双周末的业务学习时间,开展反思性教学(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教研课题专题研讨活动。  4、定期举行专题研讨会、报告会。5、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在课堂教学中教学语言要准确,要说普通话,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朗读能力、板书能力;要提高自己的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研究。通过开展集体备课、“信息技术整合”示范课、教师说课竞赛、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课堂教学大奖赛等活动来推动教师勤练内功,提升素质。6、定期开展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教学片段研讨欣赏等活动。7、组织学习《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认真推荐青年校级骨干教师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8、为教师参加网联学习、校本研修提供时间及物资保障,对学员学习实行严格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好校本研修活动。9、学校要为青年教师的学习、研究创造条件,教学领导对新教师要跟踪听课、指导,直至上路。每学期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建立新教师成长记录袋。新教师参培率达100%。每位新教师要聘请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为指导教师,鼓励师徒之间常听课、共交流。10、建立健全考核条例,对新教师、骨干教师按进修学校的要求严格考核。要加强培训过程的管理,将师训工作纳入教师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11、制定好网联培训计划、校本研修实施方案,按计划和方案组织教师参加网联学习及开展校本研修活动。12、面向全员,有计划分类别地安排培训内容。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活动中要按要求记好学习笔记,完成好各种类型的作业。此外,外出学习人员回校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信息通报。领导以他们为桥梁,选择合适时间组织教师开展二次培训交流活动,增加教师获得课改信息的机会。13、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对无学习笔记的学员收回《继续教育证书》。14、学校将根据教师计算机操作水平状况划分多个学习小组,选举操作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组长,具体负责解答本组内教师网上学习的疑难困惑,并对那些操作水平低的教师经常进行补课学习。   15、继续教育网上都设立了教师发表文章的园地,学校要引导教师边学习,边思考,边创新,提炼思想观点,记录教学点滴感悟,鼓励他们向有关栏目投稿。有教师在网上发表文章,学校要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消息,激励大家的写作热情。16、辅导员:要注重平时管理,对教师的学习、考勤、作业、奖惩和考试,认真检查、记录、考评。定期浏览教师网上课程学习情况和论坛交流次数,对于学习不认真的教师,先是提醒一下,如再发现就要在考核中扣分。17、网管员(信息技术教师为网管员),要指导教师上网学习、完成作业及考试。学校网管员要及时做好学员学习情况的记录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反馈学员的学习情况,为年末自评工作奠定基础。18、网联培训人员要:(1)按时参加规定内容的网联学习,完成学时学习任务。(2)到继续教育论坛上交流学习心得。(3)根据自己学科内容或自身工作需要到论坛上读贴子和发贴子,在自由交流中进行观念碰撞,在反思中完善自我。19、常规培训人员: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工作,按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20、骨干教师:要制定自我发展学年计划,确定自己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及研究、学习计划,开展读书知识竞赛活动。21、教学领导及骨干教师在教师培训活动中要起示范和辐射作用,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讲座,一次案例点评。22、落实骨干教师帮带制度。骨干教师每学期要上一节新课程引领课,每学年至少带好一名青年教师(见帮带名单),要制定帮带计划。对帮带教师跟踪听课、指导,直至上路,并指导其上一节校内公开课。23、学员要针对自己所学的课程内容,每学年度要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和学习反思。24、学员教师要及时做好所学各门课程的学习笔记,笔记分类要合理(要注明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名称),学习笔记字数不得少于一万字,并要定期交给主管领导进行检查。25、教师要自觉养成教学反思的习惯,要结合新课程理念,对照检查自己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从“埋头苦干”到“勤思善变”的转变。

(十九)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中心校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二十)外出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师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师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师生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解甲庄中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一)、学生请事假外出的审批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报送政教。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半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告诉家长后(家长同意),才可批准,并由家长到校接送。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请示政教处批准。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校长室批准。(二)、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外出的审批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期间,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带队老师要与家长联系并将情况报送学校),准假权限为3天。(三)、学生因病外出的审批1、学生请一般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才能请假,按事假审批方式审批。2、学生重病,可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如因病住院,可待病情好转后补办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且报送教导处批准。上述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返校后凭有关证明审批,凡无证明,事后补假者均无效。请假期满回校,必须向审批部门销假,逾期不回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1、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班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需填写《报批表》,并经教导处和总务处共同批准,并报学校校长室备案后方可举行。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竞赛等,由学校组织部门向教育局有关上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和负责人,明确带队领导,并需填写《报批表》,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举行。4、学生外出时间不得超过报批时限。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必须提前报校长室,事后补办相关手续。5、外出归来,需在当天向校长室销假。6、凡未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擅自外出的,将严肃追究组织人的责任。三、学校对下述外出集体活动不批准,学校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有组织者承担;1、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部门、班级,没有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及食品等。2、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者没有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告诫;3、教职工、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擅自组织或为旅游团体组织同学外出旅游;4、教职工、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招聘或为外单位招聘同学外出,从事推销、礼仪等商业活动;5、个人、团队、部门盗用学校名义私登广告、张贴海报、摆摊设点等形式组织学生外出进行盈利的活动。四、教师外出审批制度1、原则上,教师如无特殊情况不许无故离开校园。2、教师外出,需先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在年级办公室办公的教师需向年级主任请假。3、在年级主任允许的条件下,拿年级主任签好字的假条,去校长室请假。(一式两份)4、教师拿校长和各处室负责人签好的假条,交各处室负责人一份,另一份外出时在门岗处,交于值班人员,方可离校。5、教师外出返回要告知处室负责人,并在假条上填写好返校时间。6、有课的教师外出,需同时填好调课通知单,调课通知单一式两份。7、各处室负责人将教师请假条留存好,每周收齐上交政教处。

(二十一)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发布工作,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良好公众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下设新闻联络员,由学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与学校各相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和协调,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学校各单位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协助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1.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2.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3.负责学校突发事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指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4.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三.新闻发布的范围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以下可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发布:1.学校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的有关内容;2.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3.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及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4.学校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大事的事实情况和学校的处置措施等;5.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6.学校举行的重要活动;7.其他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四、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五.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新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特别重大的新闻信息,经校长审定同意后(或必要时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对外发布;其他重要的新闻信息,经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六.相关要求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校其他单位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若违反上述规定,对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十二)学校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7、让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8、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二十三 )学校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和奖励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诊治安全隐患,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及跟进1、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举报。2、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工作人员:

组  长 :王向鹏(18615027071)

副组长 :李志文(13256961277)高萍(13256994962)

成  员 :王涛(13280951799) 马询(13225450333) 于功波(13225450320) 祝思成  (13256959216) 宋学燕(13210920135)  张雷(13864583979) 陈富强(15063859378)  张椿燕(19953512566) 孙振玫(18765358725)孙永富(18615027072)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并由李壮副校长负责根据举报情况,安排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需要移交上级部门的,由李壮副校长要按照移交的程序立即移交,并负责做好该问题的跟踪,直至销号。销号后,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信息举报人。4、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含上级移交或交办案件)要特事特办,挂牌督办,明确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政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指明人员,明确责任,限定期限,确保按期整改。5、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6、在办理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7、任何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9、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二、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在案件结束后,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该奖励主要采用精神奖励为主的方式进行。

(一)学生奖励1、根据学生举报问题的实际情况,对举报学生所在班级进行管理量化积分奖励。2、每学期,由学校根据举报情况,组织进行“安全小卫士”评选,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对于举报问题为学校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或避免重大人员伤害的,经校委会研究,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现金奖励。

(二)教职工奖励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适度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1、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校将给与全校表扬的奖励。2、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校将给予年终考核中安全得分加分;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隐患的,学校除了给予年终考核加分外,还会给于适当的物质或现金奖励。3、同一内容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校外人士奖励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举报给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三、特别说明1、已被列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学校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举报者,学校除表示感谢外,将不予奖励。2、属于自己职责分管内容和分管范围的举报,按照分工或责任范围,由举报人组织整改,学校将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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