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学区中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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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于福东          

副组长: 裴宝库        

成  员: 王景和 李大鹏 迟家妮 陈 萍 黄海禄 李文广  崔瑞瑞 各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1)救援组:李大鹏        

成  员:  李红及班主任  

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等。

(2)上报组 :陈萍         

成  员: 迟家妮               

负责向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蓬莱区卫健局报告本单位食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3)现场组:

组长:于福东

成员:黄海禄  王景和  裴宝库  李文广          

负责事故现场控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及措施

(一)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长负责调度指挥,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各项职责同时开展、分别履行。

(二)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在第一时间内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立即(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保留样品,保护现场。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安全事故或可能导致食物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处理区。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五)如实反映情况,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和卫健局流调人员提取留样样品,开展事故原因调查。

(六)事后根据卫健局的指导对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四、责任追究

(一)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三)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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