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保障全体学生在课堂教学及相关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全体人员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一、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与安全责任
各班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照各学科教学大纲及安全教学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全程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教学过程中,要尊重学生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坚决杜绝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上课期间,不得擅自要求学生离开课堂、提前离校或前往其他无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如学生突发疾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校医及学生家长,妥善做好交接和处置工作,确保学生行踪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二、体育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体育任课教师在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前,须提前检查场地、器材的安全性,排查器械松动、场地湿滑等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器材、场地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体状况,科学安排运动量和运动项目,明确活动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对身体患病、有先天性疾病、临时身体不适或受伤的学生,应允许其不参加高强度、大运动量的体育活动,安排其在安全区域休息,并做好看护;对参与运动的学生,要加强过程指导和防护,及时纠正危险动作,防范运动损伤。
三、教职员工职业规范与安全职责
全体教职员工须严格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安全第一、育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教学及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发现学生存在异常情况(如情绪低落、身体不适、同学矛盾等),须及时介入、耐心引导,必要时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协同处置,切实防范因忽视、疏漏引发的安全问题。
四、课堂值守与应急处置要求
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课堂、擅自离岗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项,确需短暂离开(如紧急公务、突发情况),须提前安排好课堂秩序,委托邻近班级教师或值班人员临时看管,确保课堂不出现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若因教师擅自离岗导致学生混乱、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课堂上若突发安全事件(如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突发冲突等),教师须立即停止教学,优先处置学生安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做好事件记录和后续跟进工作。
五、课间休息安全管理
任课教师在下课前,须对学生进行课间安全提醒,告知学生课间活动禁止追逐打闹、攀爬栏杆、翻越围墙、玩危险玩具等危险行为,引导学生开展文明、安全的课间活动。值日教师须严格履行课间巡视职责,加大对教学楼、操场、楼梯、走廊等重点区域的巡视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排查消除地面湿滑、设施破损等安全隐患,妥善处理课间突发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问题,确保学生课间休息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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