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
天仪再始,岁律更新。在甲辰龙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烟台市卫健委党组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守好“廉关”、过好“廉节”,以优良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至关重要。党员干部如何过节,体现的是党风政风,影响的是社风民风。近年来,从查处和通报的案例看,“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节日腐败”现象并未销声匿迹,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越到年关,越不能放松警惕,要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标杆,筑牢“不想”的思想防线。
一、争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长存“清廉”之念,做知廉敬廉的明白人。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体干部职工要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12个不准”要求,深刻领悟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化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科室建设,争做清廉卫健人,为烟台创建清廉建设标杆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争做“勤俭节约”的践行者
长行“清廉”之事,做守廉践廉的规矩人。崇尚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绵延五千年未曾断流的中华文明长河中,成由俭、败由奢,民生在勤、俭以持家等理念应运而生。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本着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各项活动,让节俭的清风吹进喜庆祥和的节日中。
三、争做“良好家风”的传承者
长守“清廉”之为,做倡廉树廉的引路人。在咱们的传统文化中,家国情怀深入到每个中国人的骨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作为卫健系统的一分子,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义务传承和发扬优秀家风,让廉洁之风常驻,让幸福之花常开!
年关是人情关,更是廉洁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思想防线,守住作风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始终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筑牢廉洁防线,共度风清气正、幸福祥和的新春佳节!
中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2月4日
附件
“12个不准”要求
1.不准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或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
2.不准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
3.不准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不准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或自行出台政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5.不准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6.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赠送车辆。
7.不准违规操办婚恋克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多次操办或借机敛财。
8.不准在党政机关食堂用餐、公务活动用餐中铺张浪费。
9.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日午间以及公务活动期间饮酒,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不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冷硬横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
11.不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12.不准对分管领域的“四风”顽疾听之任之,或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等身边人失管失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