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按照《现金使用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坐支现金,所需现金必须用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
二、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用白条项库,不得将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即公款私存,不准设小金库。
三、严格结算纪律,应用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准使用现金结算,不得用转账支票套换现金,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外出采购,出差人员所需现金应规定限额,应尽量使用非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如需现金结算,应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复后按规定数额结算。
五、做好现金、银行空白凭证等保管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财会人员不得将公款带至家中保管存放,严禁挪用公款。现金送存银行及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两人以上,确保安全。
六、严格稽核制度,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支票、印鉴、网银U盾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预留并分别保存,提取大额现金,必须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出纳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库存现金、账目,要求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七、按规定在银行开设账户,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八、严格账户管理,不得出借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九、建立凭证领用、登记、注销制度。
十、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与银行核对账目,对于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核对,防止错账、乱账的发生。
山东省海阳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