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除学杂费
1.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1.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资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非寄宿生:每年每生500元;寄宿生: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
3.办理流程:
(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学年申请。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同时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
(2)评审: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三级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按学年进行。
(3)审核: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