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确保按计划上足课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特制订以下上课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
1.教师授课前,必须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教材、教案、图表、教具等。
2.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如需要调课,须征得教务处同意,并履行调课手续。音体美课程和安全课程实行刚性化管理,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确需调课,需经过教务处安排人代课,任何人不得侵占,违者扣责任制考核2分。
3.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时间,任课教师提前二分钟到教室门外等候,准时上课,按时下课,不拖堂,不准擅自离开课堂,上课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在课堂内使用通讯工具。每节课间,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要做好教室内的看护交接:上课前,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交接后方可离开教室;下课后,任课教师要等班主任到班看护方可离开教室。
4.教师要以平稳心态进入课堂,不得将个人的不良情绪带入课堂影响学生。教师不上无准备的课,不上无教案的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课后要及时进行反思,写好课后记录。课堂教学秩序要由任课教师全面负责。
5.认真实施授课计划,注意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及时搞好调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谋求最佳效果。
6.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启发式教学,课堂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搞好精讲精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7.教师授课时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完整、表达简洁,声情并茂,要注意语言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生动性;不得使用地方俗语,不讲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课堂教态自然,教学用语准确,板书设计科学规范,字迹工整,杜绝课堂出现知识性错误。
8.除因病身体不支外,一律不准坐着讲课。教师要衣着整洁,举止大方,不准酒后进入课堂。在课堂上严禁吸烟、坐着讲课和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9、课堂上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把德育和红色文化教育与知识传授融合到一起,要体现“以人为本、育人为先,传承红色文化”的教育原则。
10.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准将学生逐出课堂或变相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讽刺、挖苦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格外关注身心残疾学生的成长,不准歧视、侮辱学生,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11.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要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要以鼓励性评语为主,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
12.室外体育课、活动课、微机课、音美课、实验课时,教室内不准留有学生。
13.全体领导干部、教师统一认识: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秩序不得任意、随意破坏,要求全体领导、教师把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安排到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进行,不到万不得已,任何活动、事宜不得侵占教学时间。
二、教室外教学
(一)体育课
1.严格执行课程表,不得随意调课,更不允许随意停课,调课后要严格按照规定找人代课。
2.因天气原因体育课不能在室外上课的情况,要将体育课调整为室内体育课。
3.体育课必须统一组织活动,每一名学生都要在教师的视线内,严禁让学生“放羊式”自由活动。
4.关于室外体育课接送学生的规定:
小学学生进出操场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送看护,进入操场后将学生亲自交给体育教师,与体育教师交接后方可离开操场,下课前再到操场体育教师处接学生回教室,学生进出操场的安全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体育教师须在上课前到操场等待上课学生,上课不得迟到,下课后将学生亲自交给班主任,与班主任老师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操场,学生在体育课上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上体育课的班级,上节课一下课,班主任就带领学生集合上厕所,然后到操场,不要等上课铃响了再往下送学生)
5.上午最后一节体育课,可提前5分钟下课。班主任提前五分钟到操场接学生,站路队。
(二)音乐课
1.每节课,音、美教师要在上课铃响之前提前到相应班级带领学生到音、美教室上课,并与班主任做好学生看护交接。下课铃响,音、美教师要将学生带回交给班主任后方可离开。学生在音美乐课上的安全由音美教师负责。
3.音、美教师上课时不得离岗。
4.学生在音、美课上的一切活动都由上课教师统一安排、组织,不得出现“放羊式”自由活动。
5.到音、美教室上课时,本班教室内不得留有学生。
三、监督方式
学校通过推门听课、巡查的方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常规情况进行督查。本学期将对教学中不规范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次不规范行为至少扣除责任制分数0.5分,学期末计入责任制考核中。
招远市罗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