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
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五节,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烟台地区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有:
位于莱山区的烟台万通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6816891
位于开发区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6977700
位于蓬莱区的烟台金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5826666
位于蓬莱区山东翔昊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65547555
位于海阳市的海阳市铭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3206969
位于莱阳市的裕盛报废回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前镇龙口东路东首后柳村驻地
联系电话:134555555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