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国
家财产遭受损失,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高文军
副组长: 王立军 张涛
成 员: 姜岳杰 邵光信 范晓昀 李娜 王晓晖 项晓娜
二、安全领导小组的共同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
2、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始终将安全列为首要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和评定,及时提出目标和要求。
4、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帮助排除安全隐患。
5、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学设施及教学设备的检查,处理紧急情况,指导安全“四防”工作。
三、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消防器材是防火的必备工具,为了能及时扑救火灾,把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必须根据各部位的防火要求,按标准配足消防器材。
2、各部位的消防器材要摆放在醒目、易拿取使用的地方,但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等不宜放置的地方。
3、灭火器的摆放管理要定位、定人、定责。管理责任人要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不能使用时要及时联系更换。
4、没有火情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专用消防器材不得作为它用。
5、各部位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人要自觉接受消防培训,学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安全防范
1、办公室应按上级有关要求配备和更新消防器材,总务处做好各重要部位的门窗加固。
2、财产保管员、兼职保管员、值班人员均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防火常识,以及119火警和保卫部门电话号码。
3、保管人员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鼠、防腐蚀)
4、库房内严禁吸烟,周围严禁放烟花,库房门、窗、锁要牢固,锁门必须上保险,库存物品要按总校“定置管理”要求摆放。
5、各部门人员发现本校安全防范有不当之处,均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予以妥善解决。
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的规章制度。
五、奖惩办法
1、各处室和个人,完成安全责任目标,在安全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学校将根据总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抢救事故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随时进行奖励。
3、对安全状况不好的处室、教研组,要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4、对责任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总校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论任何人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与人。
(3)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本办法有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