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准备:
1.确定参加考试的各班学生的准确名单,下发各班班主任核对。
2.编排考场,公布各考场学生名单,下发到班级。
3.把各级部任课教师合理地安排到各个考场。
4.将本考场学生名单下发给监考教师。
5.监考教师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考务会,按要求布置好考场。
6.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分发及保密工作。
7.确立考试巡视员,考前到教务处领取巡考记录表。
二、对教师的要求
1.监考:全体教师要像对待平时教学工作一样,认真承担监考任务,不得推委、找借口。每场考试开考前10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不得迟到。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得随便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吸烟、看书、做题、阅卷、谈论及进行其它影响考生答卷的活动。对考生的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姑息放任。认真填写好考场记录,交教务处核对备案。考试终止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试卷,按顺序整理,拿到教务处检查验收后,再按要求装订。
2.阅卷: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研组长分工组织,明确责任。要求全部任课教师参与,先确定、讨论标准答案和打分标准,后实行流水阅卷。阅卷完毕后,认真统计成绩,反复核对,确保无误后,由至少两位教师共同将分数输入电脑,由教研组长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导处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
3.试卷分析: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要将考试成绩记载在册,有针对性的对试卷利弊得失进行分析,填写好试卷分析报告,交教务处备案。
三、对考生的要求
1.考场座次由教务处统一按学号编排。考生对号入座,不得调换座位,更不能在规定以外的其他考场答题。每次考试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布置好考场,要求桌箱朝前,清理所有物品。打扫好考场卫生,确保环境整洁。
2.考生入场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拥挤,除携带必要的工具外,不准携带和考试有关的所有东西。
3.开考后,首先要在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好班级、考号和姓名,并在试卷右下角书写坐号。考试铃响后,开始答卷。不准在卷面任何地方书写任何与试题无关的文字。
4.考生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作图一律用铅笔,书写工整,字迹规范、不得污损试卷。
5.考生对试题有疑难问题,不得向监考老师提问,但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模糊,试卷破损或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向监考教师举手发问或提出请求。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答题。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违者按舞弊处理。
7.终考铃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完全部试卷后,方可有秩序地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