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1、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2、 在院内张贴醒目控烟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3、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一、建立医院控烟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4、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5、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6、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7、全院控烟监督员,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8、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9、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0、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11、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年度优秀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1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3、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将我院逐步建设成为无烟医院,营造良好的就诊及工作环境,根据卫健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卫妇社发〔200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无烟医院的目的
(一)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二)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二、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准备阶段
成立牟平区妇幼保健院禁烟、控烟领导小组,制定禁烟、控烟实施方案,做好禁烟、控烟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阶段
工作人员及患者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不在禁烟区内摆放烟缸烟具,主动劝阻吸烟者。下列场所为禁烟区:
缴费取药大厅、候诊区、治疗区检查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公共办公场所等。
(三)全面禁烟阶段
院区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对医院禁烟工作进行跟踪督导,严格奖惩,全面达到无烟医院标准。
三、广泛动员,努力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一)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书籍,提高对禁烟、控烟的认识,人人参与禁烟、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禁烟、控烟氛围。
(二)建立健康教育专栏,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三)在办公楼厅堂、走廊、卫生间、诊疗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控烟标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主动劝阻吸烟者,不使用烟草接待宾客。
(四)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五)设立门诊戒烟医生及戒烟咨询电话。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一)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吸烟行为。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控烟监督员。各部门负责人、科主任作为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的禁烟管理工作,科室护士长、门诊导诊服务人员、保洁公司清扫人员、保安人员作为控烟监督员负责患者的禁烟管理工作,外来办公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人员负责,逐级管理,责任到人。控烟监督员应及时劝阻吸烟者,必要时可以报请保安人员协助将吸烟者请出禁烟区。
监督举报电话:0535—402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