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须知

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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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事项:

为院内患者创造安全,放心的就诊环境,我院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在此向您做出说明,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理解并能够予以支持。

(一)您入院后,分管护士、医生将为您查体,及时为您治疗、护理处理。

(二)您即属于住院病人,住院期间请您不要离开医院,因为可能发生以下后果:

1.离院后医护人员不能对您进行常规检查和常规治疗,影响疾病的痊愈和康复。

2.疾病发生变化不能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3.由于劳累或情绪变化等原因,会引发病情加重。

4.发生难以预料的意外事件。

如您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仍私自外出,由此发生的不良影响和外出期间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等一切不良后果,医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床头上方是呼叫器,您有紧急情况可按下呼叫器,护士会及时来到您身边。

(四)住院期间主动配合治疗,以达到最好治疗效果。自觉缴纳住院费用,以免延误治疗。贵重物品及财物请自行保管好,防止丢失。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如需了解病情请及时和您的主管医生、护土联系。

(五)请爱护医院及病区内的各项设施,手纸、杂物不要扔进厕所马桶,以防堵塞,给您带来不便。如故意损坏应予赔偿。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注意预防跌倒,请不要穿一次性拖鞋。

(六)请勿在病房内饮酒吸烟、在走廊成群逗留、喧哗,以保证病人休息。

(七)离院前,请您及时到出院处结账。病区设有意见簿,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建议及意见,以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向病人、家属索要钱物,如有违反规定者,请您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535-4722018。

(八)您出院后将可能接到我们的电话随访咨询服务。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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