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管理,落实落细公共卫生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范等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本细则适应于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基本医疗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组 长:曲明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孔令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晓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于连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负责人
周丽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长
杨明德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负责人
王秀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负责人
于 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室负责人
周 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检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及对处置突发事件进行决策,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刘晓燕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1、医疗救护组:由医疗负责人于连敏任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处置。
2、流调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孔令臻任组长,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刘晓燕为副组长,疾控室工作人员、化验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或协助上级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化验室负责标本采样、检测、上报、运送等工作。
3、消杀组:由护士长周丽梅为组长,护理工作人员、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刘晓燕任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信息员姜晓彤任组长,其他小组成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财务室负责人于华任组长,药库负责人王秀玉为副组长,药剂科及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防控措施
一、发热哨点诊室
1.加强发热哨点诊室建设
合理规划:医院哨点诊室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布局。
科学分区:发热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感染和污染。
2.规范发热患者转运
发热待查及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报上级医共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调配救护车做好防护后转运
二、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1.强化重点环节管理
(一)科室与医务人员管理
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医务人员防护的相关内容执行。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时均应规范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根据所在区域及岗位正确选择和佩戴防护用品,做好手卫生。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按区域岗位防护规定,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离开相应诊疗区域(转运可疑/疑似/确诊病例除外)。
(二)患者就诊管理
加强宣教,及时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检查室应执行“一室一患”。
(三)空气及环境物表清洁消毒
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应加强检查室通风换气及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检查室宜使用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器,不具备条件时应使用紫外线辐照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
(四)医用织物与医疗废物管理
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科学做好个人防护,职业暴露的防控措施,发生呼吸道暴露后应尽快脱离暴露现场或立即佩戴合格口罩脱离暴露现场。脱离暴露现场后尽快报告院感办公室。院感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评估暴露风险。院感办公室及时为高风险暴露者指定隔离地点实施单间隔离。
2. 严格清洁消毒
(一)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
(二)按照单元化操作的原则,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三)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应先去污,再实施消毒。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
(四)物体表面擦拭宜采用有效消毒湿巾,也可使用超细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到分区使用(如采用机械热力清洗消毒的可统一使用),保持清洁工具清洁与干燥,宜集中机械热力清洗、消毒与干燥。使用过的或污染的保洁工具未经有效复用处理,不得用于下一个患者区域或诊疗环境,防止发生病原微生物交叉污染。
(五)预防消毒与随时消毒相结合。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少1次/天,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
3.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一)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
(二)感染防控要点
1.收集:医疗废物应放置在装有黄色垃圾袋的医疗废物桶中,禁止混入生活垃圾袋(黑色垃圾袋)中,医疗废物桶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锐器及时置于锐器盒中,避免扎伤。
2.感染性隔离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废物需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3.治疗室外使用后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入治疗室存放。
4.医疗废物袋装量达3/4时应扎紧袋口后放入医用废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锐器盒装量达3/4时封口,转运时放入转运箱中,转运箱应加盖后扣紧环扣。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医疗废物袋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根据废物类型进行选择。
5.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超过48小时,集中回收后移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6.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定线、使用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污染环境。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产生的废物量,并请产生部门人员确认。
8.暂存要求: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或门禁),避免流失,并粘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有防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洁与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每天清洁消毒。
三、医疗资源储备
1.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配置相适应的医护及辅助人员,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消毒隔离设备设施、信息化设备
四、出院患者长期健康管理
做好出院患者随访复诊,对于出院患者,实行常态化随访,做好随访记录,及时根据随访结果提出健康指导意见
五、正常医疗服务
1.保障正常医疗秩序
2.规范探视和陪护管理
3.开展健康宣教,普及防治知识
八、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纳入医院培训计划,实行常态化定期或不定期学习
第四章附则
此细则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和文件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