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08716 成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4年2月18日,共13件)

日期:2024-02-1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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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2024年2月18日,共13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0240206-3

芦头镇罐姚村村西侧村书记倾倒大量的工业垃圾,污染土壤,向当地反映多次也未处理。

龙口市

固废

  2024年2月7日,龙口市组织芦头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所反映地点位于芦头镇罐姚村村西,属于遗弃窑坑、荒废地,非农田。由于长期遗弃无人管理,经常存在外来垃圾倾倒现象,并且倾倒较为随意,对周边大环境造成不好的影响。为了加强管理,经罐姚村委研究,自2011年开始,将此处做为建筑垃圾堆放场,收集周边村居建筑垃圾,未发现倾倒化工垃圾现象。
  2.罐姚村堆放场已于2022年7月停止使用,同步进行了覆土处理。2022年6月7日,委托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地下水检测工作;2022年6月10日,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水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3.2024年2月7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倾倒大量工业垃圾的现象。

由芦头镇督导罐姚村加强堆放场的管理,禁止任何垃圾倾倒。
    

2

20240201-3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76-1号,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从16年开始公司领导指派王树武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转运到偏远地区晾干加入蘑菇杆进行粉碎后撒到农田内,要求尽快落实查处。

芝罘区

固废

  2024年2月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执法大队到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检查情况如下。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废培养基、实验室废物等)、污水站污泥、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正规资质的第三方(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污水站污泥委托委托具有资质的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永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该单位分别与以上两家单位签订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合同。2月4日对王树伍进行调查询问,王树伍2016年4月前为该公司职工,2016年福安药业并购只楚药业时辞职离开公司。2018年4月王树伍开始承包公司污泥转运业务并与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运输协议书。王树伍表示其严格执行协议内容将固废转运到指定的污泥委托处置单位。同时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对固废运输有记录。相关台账存档于该公司档案室,可随时备查。诉求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3

20240130-5

沙河镇小珍珠村村东侧山东莱州市橡塑一厂,工厂院内的污水直顺着地下井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莱州市

  2024年1月31日,莱州市组织沙河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企业位于莱州市沙河镇小珍珠村东260米,主要进行密封胶条、动车组密封件、矿用设备衬板项目生产,其中年产480吨密封胶条项目于2020年1月23日在原莱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文号莱环评备案【2020】4号;动车组密封件及矿用设备衬板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13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3年5月28日通过了自主验收。该公司已办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8068316987984XH002X,有效期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密炼机3台,开炼机5台,捏合机1台,平板硫化机7台,连续硫化生产线2条等,主要生产原料有EPDM橡胶、炭黑等,工艺流程为混料-捏合-开炼-硫化-检验-包装入库。该企业生产工艺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冷却水产生,生活污水汇入收集池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冷却水主要用于冷却密炼机、开炼机设备,通过地下管道流入冷却水储存池内循环使用。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顺着地下井直排地下的情况。同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区内地下水井取样1份进行检测,检测数据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地下水质量标准。

4

20240129-1

烟台港莱州港有限公司12号泊位江海联顺船1月30日非法将固废转移至省外,未经过审批,私自转移。

莱州市

固废

  2024年1月31日,莱州市组织金城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固废问题实为莱州鸿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工产生的机制砂,通过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12号泊位装船运往江苏省镇江港,数量为1.7万吨。该建材公司稳定土拌和站项目于2020年2月经原莱州市环保部门审批,生产工艺为碎石经破碎、筛分后部分外售,部分进入搅拌机与水泥拌和后外售。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因此,该公司加工产生的机制砂为产品,产品的跨省转移无需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5

20240125-4

夏邱镇沟刘家村村东山上,石粉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对当地查处结果不满意,举报人有生产的视频证据,并表示查处结果显示的通过查询未用电表明已停产是不作为,该厂有两个配电室。

莱州市

大气噪音

  2024年1月26日,莱州市组织夏邱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汇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沟刘家村东约1300米,占地约15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2台、球磨机2台,空压机1台,物料筒仓2台,脉冲除尘器2台。该企业未取得相关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于2023年10月停产,生产设施未运行,生产设备和成品堆放于密闭车间内,部分原料堆放于厂区北侧。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和噪声现象。经查,该企业有一台变压器,调阅该企业10月到12月用电记录,该企业未生产。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未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不得生产。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会同夏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办夏邱镇政府对该企业实行清理取缔。
  2.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6

20240124-7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四真庄村村北,电热板加工厂,外排刺鼻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莱阳市

大气

  2024年1月26日,莱阳市组织古柳街道、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电热板加工厂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四真庄村村东。该加工点租赁的厂房为莱阳市淡水养殖场闲置厂房,主要从事节能电热板加热线的加工生产与销售。该加工点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相关环评手续。现场核查时,加工点未生产,正在拆除生产加工设备。

  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其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搬迁撤出原厂房。目前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后期将督促加工点将所有设备陆续搬出原厂房。

7

20240122-8

沙河镇路旺戴家村,村东优佳机械厂,喷漆、电焊、等离子切割产生大量的刺激性气味,噪音严重扰民。向当地多次反映一直解决不了。

莱州市

大气噪声

  2024年1月25日,莱州市组织沙河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诉求人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沙河镇顺波机械厂(优佳机械厂为电商名称)。该厂位于莱州市沙河镇路旺戴家村东660米,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其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于2018年8月6日经原莱州市环保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莱环评备案[2018]214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2021年1月起,机加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因市场原因未生产,未发现明显噪声问题;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不具备喷漆能力,现场未嗅及明显异味。2023年10月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臭气浓度和噪音进行了检测,根据10月1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超标。依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为2000;无量纲臭气浓度的排放标准值为20。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国家规定昼间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2024年1月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根据1月10日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8

20240120-3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镇合利气体有限公司后面有个塑料颗粒厂,异味严重,外排污水。

莱阳市

大气

 

  1月23日,莱阳市组织古柳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莱阳市古柳街道合利气体有限公司南侧场院内确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点,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进行生产,厂房内堆积着大量废旧塑料有一定异味,清洗废旧塑料产生的废水通过厂房内原有的污水管道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古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加工点负责人不得再进行生产加工,目前已拆除塑料颗粒加工设备。下一步将对该场院进行常态化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不反弹。

9

20240111-5

新港街道办事处赵格庄村村北侧安丰船业有限公司使用高压水枪将船体油漆污染物直排大海问题。举报人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肯定会对海洋造成污染。

蓬莱区

  经调查,安丰船业(山东)有限公司位于新港街道仙境东路309号,2005年11月通过了环保审批,2020年9月完成了环保自主验收,主要从事船舶的简单维修,有时通过高压水枪去除船体底部水位线以下的贝壳等附着物,冲刷过程不添加任何物质,该公司在船坞轨道建设了收集槽用于收集冲洗水,收集后委托烟台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024年1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使用高压水枪现场作业,用水量较少,日用水量约3方左右,因坞道面积较大,冲洗水大部分残留在坞道表面,冲洗过程中掉落的船体表面含漆铁皮、贝壳等留在坞道上,极少量冲洗水流至坞道底部收集池内,未发现冲洗水直接排海的情况;表面冲洗过程中掉落的船体含漆铁皮、贝壳等清扫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为船体表面掉落铁皮上的油漆早已固化,不含挥发性有机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10

20240111-2

衡山路8号院内,有一塑料颗粒厂外排刺鼻异味。

莱阳市

大气

  1月15日,莱阳市组织古柳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在莱阳市古柳街道衡山路8号确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点,无环评手续。古柳街道办事处已于1月10日责令该加工点停工停产,并于7日内自行拆除加工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进行生产,厂房内堆积的废旧塑料未彻底清理,有一定异味。

  目前该塑料颗粒加工点已拆除了加工设备,清理了加工车间,现场已不具备加工生产能力。下一步将对该加工点进行定期巡查监督,确保不再生产影响周边环境。

11

20240105-10

沙河镇路旺戴家村,顺波机械厂,喷漆、机械噪声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莱州市

大气噪音

  2024年1月8日,莱州市组织沙河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诉求人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沙河镇顺波机械厂,该厂位于莱州市沙河镇路旺戴家村东660米,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其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于2018年8月6日经原莱州市环保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莱环评备案[2018]214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2021年1月起,机加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因市场原因未生产,现场未嗅及明显异味。2023年10月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臭气浓度和噪音进行了检测,根据10月1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超标。依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为2000;无量纲臭气浓度的排放标准值为20。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国家规定昼间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2024年1月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根据1月10日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12

20240105-1

恒山路8号加工塑料颗粒工厂,无任何手续,气味刺鼻,污水直排。

莱阳市

大气

  1月10日,莱阳市组织古柳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在莱阳市古柳街道衡山路8号确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点,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进行生产,但有生产痕迹,厂房内堆积着大量废旧塑料有一定异味,地面有积水,清洗废旧塑料产生的废水通过厂房内原有的污水管道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古柳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加工点7日内拆除设备,并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取缔。下一步将监督该加工点按期拆除加工设备,并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13

20240104-3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烟台合金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

莱阳市

建设项目

  1月9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古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烟台合金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荆山路1号,企业于2023年11月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钕铁硼磁铁加工项目),2023年12月28日通过项目审批并取得项目审批意见(莱环报告表〔2023〕84号),生产工艺为钕铁硼磁铁毛坯-切割-双面磨-成品。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已完成基础建设,目前正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完成环保治理设施验收工作,确保企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加工生产。

 

 

附件2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序号

(市、区)

受理举报数量(件)

已办结(件)

责令整改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公开情况

来电

来信

合计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家)

(家)

(万元)

(件)

行政

刑事

1

莱阳市

5

0

5

5

0

5

4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2

莱州市

5

0

5

1

4

5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3

芝罘区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4

蓬莱区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5

龙口市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总计


13

0

13

6

7

13

4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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