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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4-14610 成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丨《烟台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24-02-0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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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王光 ,男,1974年1月,本科学历, 烟台市房地产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本人从事房地产行业工作20余年,现担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理事、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理事、烟台市信用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1月17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烟台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召开《烟台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研讨会议。

问:《办法》中规定哪些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该进行备案?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问:《办法》何时组织实施?

答: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文件有效期三年。

问: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条件有哪些?

答:经纪机构和租赁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建立房源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用异常或违法名单,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备案情形。

经纪机构还需满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地产经纪”;具备2名以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至少1名为房地产经纪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业务负责人应为该专业人员;分支机构有2名及以上该专业人员,且实际负责人也需为该专业人员。

租赁企业还需满足:营业执照名称和经营范围含“住房租赁”;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有2名以上住房租赁专业人员,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业务负责人应为该专业人员;分支机构有2名及以上该专业人员,实际负责人也需为该专业人员。

问: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如何进行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通过烟台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初始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受理备案申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查,作出备案决定,并于备案完成后六十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备案完成后,平台自动将备案信息推送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及有关部门,企业通过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证明。

问: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如何完善信息?

《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备案证明的企业,应当在6个月内登录平台完善备案信息,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审查后,企业下载打印新版备案证明,旧版备案证明自2024年2月1日起作废。

问:《办法》出台的意义有哪些?

答:从规范市场秩序角度看,通过备案,主管部门能动态掌握机构和企业情况,有效实施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规范执业行为,维护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市场的有序运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对企业自身发展而言,规范的备案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完善自身建设,包括具备固定办公地点、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具有专业从业人员等,提升企业运营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增强企业竞争力,助力其长远发展。从保障公众权益出发,备案制度如同 “准入滤网”,严格审核企业资质,杜绝无照经营、违规操作的 “黑中介” 扰乱市场,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切实保障公众在房产相关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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