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导意见表(2024年-中级版) | |||||||||
项目名称 | 中级版 | 工作任务 | 街村两级分工 | 三级协同分工 | 绩效评价要点 | ||||
项目内容 | |||||||||
街 | 村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 |||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新建个人基本信息表 | 1.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2.进行建档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对项目开展宣传,引导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 为主承担。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档案复核维护工作,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为新建档案的居民测血型。进行档案使用和档案更新。 | 为辅承担 | - | - | - | 1.数量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90%) 2.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62%) 3.效果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健康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分数/档案总份数。(60%)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新建个人基本信息表+提供血型检测 | 1.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为未知血型的居民测血型。 | ||||||||
档案复核维护 | 对年内无服务或动态更新记录的健康档案进行年度复核维护。 | ||||||||
档案动态使用 | 1.对已建档居民就诊或复诊时,查阅健康档案和随访记录、以往就诊记录,进行诊间随访和签约服务,并将就诊情况和服务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到健康档案。 2.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3.通过自动上传、共享或录入等方式,实现诊疗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接种信息共享的电子健康档案数量。 | ||||||||
档案质量控制 | 1.档案开放前对档案质量进行质控,确保档案真实规范。 2.健康档案数据库完整、开展档案一致性、逻辑性、关联性质控。 | 为主承担。 | 不承担。 | ||||||
档案开放 | 1.通过查询机、公众号、APP、网站等形式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公开,指导居民对健康档案基本信息进行自我更新,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 2.开展年度大盘点,可视化展示居民年度健康管理状况,对居民开展档案开放宣传并指导居民自主查询个人健康档案。 | 分别承担。 通过查询机、公众号、APP、网站等形式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公开。 | 分别承担。 指导居民对健康档案基本信息进行自我更新。开展年度大盘点。 | ||||||
数据分析(首席公卫医师) | 首席公卫医师利用辖区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数据分析,形成符合标准的社区诊断和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数据有效利用。 | 独立承担。 | 不承担。 | ||||||
2.健康教育 | 印刷和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 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 | 分别承担。 每年更换宣传栏12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每月1期;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期;播放音像资料;印制宣传材料;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和健康积分活动。 | 分别承担。 每年更换宣传栏6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每2月1期;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 - | - | - | 数量指标: 1.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健康教育印刷材料。 2.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健康教育音像材料。 3.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栏不少于2个,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均每2个月更换至少1次。 4.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公众咨询活动至少9次。 5.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开展50项健康行为积分兑换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播放音像资料 | 在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视听传播资料,如VCD、DVD、健康教育云盒、U盘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 | ||||||||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更新 | 1.在机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 2.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 3.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 ||||||||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 1.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 2.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 ||||||||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 1.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2.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 | ||||||||
健康积分兑换 | 50项健康行为积分,居民通过参与健康知识讲座、查询健康档案、健康体检等主动健康行动即可获取健康积分,社区/卫生院可根据积分规则为居民添加积分,居民可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询个人健康积分信息,并使用积分兑换健康工具、生活用品等。 | ||||||||
3.孕产妇健康管理 | 早孕建册-本机构建册 | 1.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2.开展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3.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对筛出的高风险者及时追踪,督促其进行产前诊断,并随访记录结果。 | 为主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按照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各项工作,督促2-5次产前检查,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 为辅承担。 建立辖区孕产妇管理底册,及时通知辖区孕产妇到街道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协助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开展入户访视。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 | - | - | - | 数量指标: 1.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90%) 2.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90%)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签约指标: 孕产妇签约服务率=已签约孕产妇人数/辖区年内孕产妇总数×100%。(70%或较往年提高5%)。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早孕建册-非本机构建册信息录入 | 对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手册的孕妇,及时获取信息,将第一次产前检查情况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 ||||||||
孕中期健康管理-本机构体检 |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健康教育和指导。进行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进行孕中期(孕21~24周)健康教育和指导。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 ||||||||
孕中期健康管理-非本机构体检追踪和信息录入 | 对在非基层医疗机构体检的孕妇,及时获取信息,将孕中期产前检查情况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 ||||||||
孕晚期健康管理-本机构体检 |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健康教育和指导。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2.进行孕晚期(孕37~40周)健康教育和指导。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 ||||||||
孕晚期健康管理-非本机构体检追踪和信息录入 | 对在非基层医疗机构体检的孕妇,及时获取信息,将孕晚期产前检查情况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 ||||||||
产后7天入户访视 | 1.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开展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2.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 ||||||||
产后42天检查-本机构体检 | 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行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 | ||||||||
产后42天检查-非本机构体检追踪和信息录入 | 对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的结果进行信息录入。 | ||||||||
一对一现场指导档案开放查询方法和个性化健康教育 | 1.对早孕孕妇于建册时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对孕中期孕妇及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对孕晚期孕妇进行自我监护方法指导、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和合并症防治指导;产后访视时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产后42天时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2.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告知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签约家庭医生并年度内在本机构有基本医疗、胎心监护、产后康复等服务,有日常咨询、预约就诊或精准转诊记录等。 | ||||||||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新生儿家庭访视 | 1.于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 2.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观察家居环境,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 3.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 | 为主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按照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 为辅承担。 建立辖区儿童管理底册,及时通知辖区适龄儿童到街道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协助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开展入户访视。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 | - | - | - | 数量指标: 1.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90%) 2.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人数/辖区内0-6岁儿童数×100%。(90%) 3.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0-6岁儿童人数/辖区内0-6岁儿童数×100%。(90%)。 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 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 签约指标: 0-6岁儿童签约服务率=已签约0-6岁儿童数/辖区0-6岁儿童总数×100%。(70%或较往年提高5%)。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 1.于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随访。 2.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 ||||||||
婴幼儿健康管理 | 1.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智力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2.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 3.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 ||||||||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 开展0-36月龄儿童眼睛检查,包括:光照反应、对方反射、目光接触、红球试验、视物行为。一级医院收费标准为1元/次。 | ||||||||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1.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智力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 ||||||||
健康问题处理 | 1.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2.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智力发育低下、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3.对视力筛查阳性儿童进行追踪随访。 | ||||||||
一对一现场指导家长掌握健康档案开放查询方法和个性化健康教育 | 1.对儿童家长进行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 2.开展儿童视力检查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 3.开展项目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告知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进行儿童体检,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1.签约家庭医生并年度内在本机构有基本医疗、口腔保健等服务,有日常咨询、预约就诊或精准转诊记录等。 2.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 ||||||||
5.预防接种 | 预防接种管理 | 1.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3.优化接种空间布局和流程。 | 为主承担。 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 为辅承担。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协助卫生院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 - | - | - | 数量指标: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已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9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实际接种人数/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人数×100%。(90%)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预防接种 |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 ||||||||
6.老年人健康管理 | 预约宣传 | 对老年人进行体检组织和发动,优化流程,加强质量控制。 | 分别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按照规范开展老年人体检工作,审核并出具体检报告,进行体检结果反馈。及时上传或录入至电子信息系统。 | 分别承担。 建立辖区老年人管理底册。开展体检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家庭医生团队长做好体检报告反馈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 | 1.对老年人进行体检组织和发动。 2.参加老年人体检听诊、问诊、心电图判断、体检报告出具和审核、体检报告反馈、药物调整等工作。 3.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4.每次服务后面对面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健康指导。 5.对体检发现的患有其他疾病的居民,及时上转确诊治疗或转诊。 6.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7.对签约的老年人按照服务协议完成基本医疗服务。 | 1.参加老年人体检听诊、问诊、心电图判断、体检报告出具和审核、体检报告反馈、药物调整等工作。 2.以团队形式参与体检信息采集、实验室检查采血、心电图机操作等现场体检。 3.每次服务后协助一级团队面对面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健康指导。 4.对一级团队上转的体检发现的患有其他疾病的居民,及时治疗。 | 1.对二级团队上转的患者及时进行治疗和参与健康管理。需要时预约床位和大型设备检查。 2.对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团队进行健康管理。 3.对一二级团队开展业务指导和协同服务支持。 | 1.数量质量指标: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62%) 注: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2.数量指标: 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率=年度内签约家庭医生的老年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70%或较往年提高5%)。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 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 ||||||||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和情感状况初筛评估 | 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信息化手段将评估表插入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医务人员可在随访时直接操作填写。对初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复查。 | ||||||||
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 ||||||||
体检报告、健康评估结果反馈 | 1.对老年人个人体检报告进行分析,形成当年体检反馈报告;报告内容全面、报告分析科学规范,有往年数据对比。 2.每次服务后面对面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健康指导。 3.通过公众号、APP等对档案和体检结果进行公开。 | ||||||||
精准转诊 | 1.对体检发现的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及时治疗或转诊。 2.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做好追踪管理。 | ||||||||
一对一现场指导掌握健康档案开放查询方法和个性化健康教育 | 1.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告知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对老年人进行签约,并年度内在本机构有基本医疗、口腔保健、中医药服务及日常咨询、预约就诊或精准转诊记录。 | ||||||||
形成年度辖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首席公卫医师) | 1.每年开展辖区老年人健康检查数据分析,了解影响辖区老年人主要疾病和健康影响因素,进一步明确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的方向,有针对性制定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签约服务包。 2.形成年度体检分析报告。报告数据准确、分析科学,有往年数据对比,主要健康问题、结论、建议等要素齐全。 | ||||||||
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免费测量血压 |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 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纳入管理。 | 分别承担。 印制随访表单和工作台账,协助乡医对控制不满意患者进行管理,指导“三高共管”一体化分级服务。 | 分别承担。 开展年度体检和季度随访工作,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 |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建议其每半年测量一次血压。 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纳入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每季度进行至少1次面对面随访,全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血压控制不满意患者按照规范及时调整药物和增加随访次数。对急危患者和连续两次控制不满意患者及时转诊,并进行追踪管理。 3.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教授自测血压技能。 4.对签约的高血压患者按照服务协议完成基本医疗服务。 | 1.对一级团队上转的患者及时进行治疗和参与健康管理。 2.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落实“三级协同”工作职责,定期对家庭医生一级团队进行指导,开展下乡巡诊和入户巡防工作。 3.对一级团队开展业务指导和协同服务支持。 | 1.对二级团队上转的患者及时进行治疗和参与健康管理。需要时预约床位和大型设备检查。 2.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落实“三级协同”工作职责,定期对家庭医生一级团队进行指导,开展下乡巡诊和入户巡防工作。 2.对一二级团队开展业务指导和协同服务支持。 | 1.数量指标: 目标完成率=年内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年内应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100%) 2.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在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规范提供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年内辖区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62%) 3.效果指标: 血压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45%) 探索指标: 1.35岁及以上居民测血压信息推送率=居民健康档案中35岁以上人群测血压信息发送人数/居民健康档案中35岁及以上人群建档总人数。 2.已建档35岁及以上居民年内血压测量率=居民健康档案中35岁以上人群年内测血压人数/居民健康档案中35岁及以上人群建档总人数。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依托健康档案数据库开展高危人群自动筛查和指导信息推送 | 1.对居民健康档案35岁以上居民每年推送免费测血压提醒。 2.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对居民健康档案未纳入高血压管理的档案,从(血压值、BMI、家族史、饮食、饮酒、年龄)六大方面抓取居民健康档案已有高危因素,形成高危人群管理数据和管理名册。 3.对明确为高危人群的建档居民推送至少每半年测量一次血压提醒信息和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 ||||||||
根据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其他已有健康信息,对患者进行简单评估分级 | 结合患者慢病管理危险因素和电子病历情况,对患者实施分级管理。 | ||||||||
分类干预/低危随访或未分层随访 | 对血压控制满意(一般高血压患者血压降至140/90mmHg以下;≥65岁老年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如果能耐受,可进一步降至140/90mmHg以下;一般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病患者的血压目标可以在140/90mmHg基础上再适当降低)、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 ||||||||
分类干预/中危随访 | 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 ||||||||
分类干预/高危随访 | 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 ||||||||
按照标准化医防融合流程开展诊间随访,补充(更新)《慢性病医防融合信息补充表》,掌握患者医防融合信息 | 1.摸清“两病”人员底数,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医防融合信息采集和医防融合随访,填写《慢性病医防融合信息补充表》,综合反馈健康管理和体检信息。 2.为参加居民医保、需服药治疗的“两病”患者,提供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将“两病”防治关口前移。 3.落实“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 | ||||||||
年度体检 | 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 ||||||||
一对一现场指导掌握健康档案开放及健康积分查询方法和个性化健康教育 | 1.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着重对高血压的危害和中等强度运动进行宣教。 2.教授患者自测血压技能和知识,包括:自测血压正确方法、频次及时间安排、降压治疗的血压目标。 3.通过公众号、APP、网站等对档案和体检结果、随访结果进行公开。 4.指导居民查询个人健康积分。 | ||||||||
组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 开展患者自我管理,成立自我管理活动小组,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交流和自我管理活动。 | ||||||||
精准转诊 | 对体检和随访异常患者精准转诊并确保到位。及时追踪转诊后诊疗情况。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签约家庭医生,完成该重点人群履约服务。 | 一、签约指标: 高血压患者签约率=年度内签约家庭医生的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在管的高血压患者数×100%。(70%或较往年提高5%)。 二、“三高共管、六病同防”一体化管理指标: 1.三高一体化管理率=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三高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辖区三高总人数×100%。。 2.三高一体化规范管理率=按规范管理的三高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 3.三高控制率=三高达标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血压、血糖、血脂分别统计,同时一并做两高、三高共患综合统计) 4.三高知晓率=知道自己有三高的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 5.三高服药率=三高患者中近2周在服药的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 6.三大处方开具数量及占比。健康教育处方、运动治疗处方、营养治疗处方开具率=按规范给予个性化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指导人数/年内管理的三高患者人数×100%。 三、“三高共管、六病同防”质量控制指标: 1.动态血压监测率=接受动态血压监测的高血压患者人数/同期或者年内辖区在管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2.心血管病总体风险评估率=完成心血管病总体风险评估的三高患者人数/同期或者年内辖区在管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3.高脂血症他汀类药物使用率=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度内在管高脂血症患者总人数×100%。 4.六病检查率=并发症检查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度内辖区在管三高患者总人数×100%。 | |||||||
7.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依托健康档案数据库开展高危人群自动筛查和指导信息推送 | 1.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开展运动、饮食等方面的健康指导。 2.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对居民健康档案未纳入糖尿病管理的档案,从(年龄、BMI、腰围、血压值、糖尿病家族史、性别)六大方面抓取高危因素,形成高危人群管理数据和管理名册。对明确为高危人群的建档居民推送至少每年测量一次血糖提醒信息和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 为主承担。 印制随访表单和工作台账,开展年度体检和季度随访工作,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 | 为辅承担。 开展年度体检和季度随访工作,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协助卫生院对控制不满意患者进行管理。 | 1.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及时纳入管理。 2.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每季度进行至少1次面对面随访,全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患者按照规范及时调整药物和增加随访次数。对急危患者和连续两次控制不满意患者及时转诊,并进行追踪管理。 3.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教授自测血压血糖技能。 4.对签约的糖尿病患者按照服务协议完成基本医疗服务。 | 1.对一级团队上转的患者及时进行治疗和参与健康管理。 2.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落实“三级协同”工作职责,定期对家庭医生一级团队进行指导,开展下乡巡诊和入户巡防工作。 3.对一级团队开展业务指导和协同服务支持。 | 1.对二级团队上转的患者及时进行治疗和参与健康管理。需要时预约床位和大型设备检查。 2.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落实“三级协同”工作职责,定期对家庭医生一级团队进行指导,开展下乡巡诊和入户巡防工作。 2.对一二级团队开展业务指导和协同服务支持。 | 1.数量指标: 目标完成率=年内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应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100%) 2.质量指标: 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在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规范提供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年内辖区内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62%) 3.效果指标: 血糖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血糖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糖患者人数×100%。(35%) 高危人群管理指标: 1.糖尿病高危人群测血糖信息推送率=高危人群信息发送人数/居民健康档案糖尿病高危人群总人数。 2.高危人群年内血糖测量率=高危人群中年内测血糖人数/居民健康档案中糖尿病高危人群总人数。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根据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其他已有健康信息,对患者进行简单评估分级 | 结合患者慢病管理危险因素和电子病历情况,对患者实施分层级管理。 | ||||||||
分类干预/控制满意随访或未分层随访(以空腹血糖值为判断标准) | 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 ||||||||
分类干预/控制不满意随访(以空腹血糖值为判断标准) | 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 ||||||||
按照标准化医防融合流程开展诊间随访,补充(更新)《慢性病医防融合信息补充表》,掌握患者医防融合信息 | 1.摸清“两病”人员底数,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医防融合信息采集和医防融合随访,填写《慢性病医防融合信息补充表》,综合反馈健康管理和体检信息。 2.为参加居民医保、需服药治疗的“两病”患者,提供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将“两病”防治关口前移。 3.落实“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 | ||||||||
年度体检 | 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 ||||||||
一对一现场指导掌握健康档案开放查询方法和个性化健康教育 | 1.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着重对糖尿病的危害、综合治疗策略、抗阻运动、饮食管理、低血糖预防进行宣教。 2.教授患者自测血糖血压的技能和知识,包括:自测血糖血压的正确方法、频次及时间安排、降压治疗的血压目标。 3.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告知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使更多的糖尿病患者主动接受服务。 | ||||||||
组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 开展患者自我管理,成立自我管理活动小组,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交流和自我管理活动。 | ||||||||
精准转诊 | 对体检和随访异常患者精准转诊并确保到位。及时追踪转诊后诊疗情况。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签约家庭医生,完成该重点人群履约服务。 | 一、签约指标: 糖尿病患者签约率=年度内签约家庭医生的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在管的糖尿病患者数×100%。(70%或较往年提高5%)。 二、“三高共管、六病同防”一体化管理指标: 1.三高一体化管理率=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三高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辖区三高总人数×100%。。 2.三高一体化规范管理率=按规范管理的三高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 3.三高控制率=三高达标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血压、血糖、血脂分别统计,同时一并做两高、三高共患综合统计) 4.三高知晓率=知道自己有三高的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 5.三高服药率=三高患者中近2周在服药的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内在管三高总人数×100%。 6.三大处方开具数量及占比。健康教育处方、运动治疗处方、营养治疗处方开具率=按规范给予个性化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指导人数/年内管理的三高患者人数×100%。 三、“三高共管、六病同防”质量控制指标: 1.心血管病总体风险评估率=完成心血管病总体风险评估的三高患者人数/同期或者年内辖区在管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2.高脂血症他汀类药物使用率=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度内在管高脂血症患者总人数×100%。 3.糖尿病患者HBa1c检测率=一年内至少检测过1次糖化血红蛋白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度内辖区在管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4.六病检查率=并发症检查人数/同时期或者年度内辖区在管三高患者总人数×100%。 | |||||||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患者信息管理 | 1.对新纳入管理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诊疗相关信息核实。 2.开展患者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 分别承担。 按照规范开展患者体检工作,审核并出具体检报告,进行体检结果反馈。及时上传或录入至电子信息系统。 | 分别承担。 建立辖区患者管理底册。开展体检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档案开放查询指导。。 | - | - | - | 1.数量指标: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00%。(80%) 2.质量指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00%。(80%) 在册患者服药率70%, 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0% ,规律服药率60%。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随访评估 |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 ||||||||
分类干预 |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情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相应频次随访。 | ||||||||
体检组织发动 | 开展项目宣传,对患者家属进行体检组织和发动,使更多患者愿意接受服务。 | ||||||||
健康体检 | 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 ||||||||
体检和随访信息反馈、开放查询(含家属/监护人一对一个性化健康教育和项目宣传) | 1.每次服务后面对面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健康指导。 2.通过公众号、APP等对档案和体检结果进行公开。 3.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4.鼓励和帮助病人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签约家庭医生,完成该重点人群履约服务。 | ||||||||
9.结核患者管理 | 筛查及推介转诊 |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尤其是65岁以上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开展筛查,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 为辅承担。 指导卫生室开展结核患者管理。 | 为主承担。 建立辖区结核患者管理台账,建立健康档案并督导服药,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开展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 | - | - | - | 1.数量指标: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静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90%) 2.质量指标: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90%)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第一次入户随访 | 1.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确定督导人员,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就诊。 2.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 ||||||||
督导服药、随访管理和分类干预 | 1.每日督导服药。 2.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 ||||||||
结案评估 | 1.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落实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签约家庭医生,完成该重点人群履约服务。 | ||||||||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 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 1.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对辨识结果和保健指导给予详细解释,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 为主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指导卫生室开展中医辨识工作。 | 为辅承担。 开展中医辨识,进行中医保健指导,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 - | - | - | 数量指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内接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70%) 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6岁儿童数/年内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77%)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 | 对老年人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 ||||||||
6-36月龄中医指导和调摄传授(6、12、18、24、30、36月龄) |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 为主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按照规范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 为辅承担。 | ||||||
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 一、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二、1.规范填写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2.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三、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2.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严防疫情传播。 五、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六、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七、1.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2.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八、开展应急接种工作,并按照预防接种操作规范管理。 九、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分别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开展业务培训,承担相关耗材等费用。开展应急接种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 分别承担。 参与患者追踪管理、筛查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 - | - | - | 数量指标: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95%)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95%) 质量指标: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100%。(100%)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 |||||||||
12.卫生监督协管 |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 为辅承担。 印制有关纸质材料,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等。 | 为主承担。 每月开展辖区巡查上报工作。 | - | - | - | 数量指标: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90%) 参考指标: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 (访)2次完成率。(90%) | 要求: 1.绩效评价应体现指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2.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指导方案》(2015年35号)文件相关要求。 3.可借鉴国家绩效评价质量系数法:机构考核得分/全部机构考核得分总分×100%,或某项目某机构考核得分/某项目所有机构得分×100%。 |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 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
学校卫生服务 | 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 ||||||||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 协助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 ||||||||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 | 协助开展职业卫生协管信息报告工作。 | ||||||||
合 计 | 注:南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村农村人口约5504人,按照5504人测算,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任务量按农村人口数的40%测算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