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61H/2024-14196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检

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十八期

日期:2024-12-19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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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65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饮料、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9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详情见附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烟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龙口市东海海之韵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统一饮品(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泽雨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窖鲜橙味汽水(生产日期/批号:2024/3/9,规格型号:500ml/瓶),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莱阳市城厢佳家乐超市销售的手撕山楂棒(果糕类)(生产日期/批号:2024/4/1,规格型号:280g/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昌县方迪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招远市佳厨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良姜(生产日期/批号:2024/9/4,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芝罘区王福生焖鱼馆加工的黄瓜拌蛰皮(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莱阳市翰林园酒店进购的标称为沈阳市啟富酸菜加工厂生产的东北酸菜(生产日期/批号:2024/7/5,规格型号:500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友菜生鲜(阳光农贸市场店)(经营者为招远市馨儿调味店)在饿了么(手机App)上销售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牟平区勇兴食品店销售的白芷(生产日期/批号:2024/9/29,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莱阳市城厢广兴商店销售的标称为焦作市旺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印度风味飞饼(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8/2,规格型号:30g/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焦作市旺青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烟台高新区宝润粮油店销售的良姜(生产日期/批号:2024/9/6,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青稞馒头店加工的手工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烟台味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芷(生产日期/批号:2024/9/29,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龙口市沐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购的标称为大连优鲜海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裙带菜梗(生产日期/批号:2024/5/22,规格型号:50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连优鲜海草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其他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十八期.zip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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