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祥坤运输有限公司公交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交公司运行质量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和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件,结合公司运行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诉方式:
1. 12345市政服务便民热线。
2. 交通运输管理局监督电话:0535-3212224.
3. 公交公司便民服务热线电话:0535-3212214
4. 办公室值班电话:0535-3219179
5. 接待乘客来信、来访、区公众号平台信息。
第三条 投诉范围:
1. 公交车驾驶员运行服务质量投诉;
2. 公交车驾驶员行车违章投诉;
3. 公交车驾驶员运行线路、班次、站点投诉。
4. 公交车安全设施设备投诉及其它投诉事件。
第四条 投诉受理:
1. 受理人接到投诉时,耐心听取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和反映事件的有关情况,认真记录投诉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被投诉车号及投诉事由,做好详细登记工作。
2. 受理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沟通和询问技巧,通过与投诉人的沟通,较为准确地判断投诉的性质,并通过询问,详细了解与投诉密切相关的重点和细节问题。
3. 受理人员要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关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如配合调查、取证等)。
4. 受理人员明确投诉事件后与驾驶员无关的事情,有权利解释投诉人询问的问题,并做出正确的处理,达到投诉人满意。
5. 受理人员在受理投诉过程中,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苗头性事件不要蛮干,要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6. 受理人员在处理投诉事件过程中,要公平、公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避免再次发生冲突。
第五条 投诉调查:
1. 受理人员处理投诉事件后,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2. 受理人员了解情况的经过后,开展调查工作:
一是:确认车辆、确认时间,查看车载监控,掌握取证资料。
二是:确认驾驶员,通过电话或者当面询问,了解事情经过,弄清事实。
三是:被投诉的驾驶员如实回答受理人的询问,并配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四是:受理人受理事件的过程中,双方冲突恶劣,无法处理的,及时汇报给公司主要领导人。
3. 处理流程:
①受理人综合分析投诉和被投诉人双方陈述,以事实为依据,找出根源,查明事情真相,研究处理方法。
②受理人受理事件的过程中,被投诉驾驶员能及时看到问题,及时和投诉人沟通,沟通达到投诉人满意,不追究其事情的原则下,受理人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驾驶员通报批评和教育工作。
③受理人根据调查取证资料,发现事情过程恶劣,报公司主要领导,领导了解事情经过,认定违反《公交公司驾驶员岗位考核制度》规定要求的,明确责任后给予驾驶员经济处罚。
④组织调查核实完毕后,受理人回复投诉人处理结果,达到投诉人满意。
⑤处理结果(2天-7天受理完毕)。
⑥安技科整理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