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维修业务

日期: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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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供热企业应当承担由其运营管理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用户专有部分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我公司目前暂无用户专有部分的维修业务,但会积极配合用户的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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