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体育教学的正规化、安全化,师生在体育课期间应遵循本制度。
(1)体育教师必须建立学生的身体健康档案,对一些不宜进行体育运动的学生应有全面了解.
(2)学校每年举行一次由校主管体育领导主持的,学校体育安全教学议讨会。
(3)体育教师在任课前应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要有了解。
(4)教师在备课前应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教学内容和进度相适应的安全性原则。
(5)上课前教师应检查运动器材的安全性能,把危险防患于未然。
(6)上课及训练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器材数量,检查是否有损坏,并及时送还器械室。如丢失由上课教师负责。
(7)教师在教学中时刻注意学生的身体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方法等措施。
(8)上课开始需做准备活动,结束前需做放松运动。
(9)上课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不得空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教师应至少提前2—3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10)上课首先要清点学生人数,如有缺席学生,应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11)上课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不得出现失控局面,扰乱校园秩序。
(12)教师应对体育教学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一些易发生危险的体育项目,任课教师应考虑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教学方法.否则,出现因教师的过失而造成的安全问题责任由上课教师自负。
(13)学生上体育课时应穿适应于运动的服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运动创伤。
(14)对学生已经发生运动创伤,任课教师应及时带领学生就医,尽量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急救,并向学校上交事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