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第二条日常行为规范
1.接待来访人员要礼貌热情;接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回答问题时,明确的要认真回答,不明确的要耐心解释。
2.教师不能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上课不带手机。
3.衣着端庄整洁,举止得体大方。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奇装异服。
4.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三条日常教学规范
1.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认真落实学校说课、备课、教案、上课、作业、考试、讲评、教研、培训相关规定。
2.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讲普通话;板书工整、
清晰、有条理;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上课时不擅自离开教学场所;上下课与学生互相致礼。
3.教师不得接受家长的吃请送礼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教师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4.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以正面说服教育为主。
第四条作息制度规范
1.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提前到餐厅就餐。.
2.严格执行请销假和考勤制度。需要外出办事(不论是公务还是私事)必须请假,说明事由,并填写好请假条。
3.按时上课、下课。有课教师必须预备铃前到位,不拖堂,严禁空堂。
第五条办公秩序规范
1.保持正常办公秩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喧哗,不说笑、打闹,不说粗话、脏话。
2.上班期间公务接待,一般应在会议室或教师休息室,不把与公务无关人员带到办公室。
3.上班期间亲戚、朋友等来访,应尽量避免打扰其他人员的办公。
4.室内整洁美观。不在墙上乱钉乱挂。每天放学离开办公室之前,须关闭电源。
5.爱护办公用具(如电脑、电话、空调、办公桌椅等),不得恣意损坏。
第六条集体活动规范
1.会议规范。开会期间,与会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早
退,不在开会期间频繁进出。与会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在会场接听电话。须专心开会,作好记录,不做与会议议程无关的事。
2.值班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值班规定,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
3.升旗规范。自觉参加升国旗仪式。升旗时要立正,行注目礼,唱国歌。经过现场要自觉面向国旗肃立,待升旗仪式结束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多媒体使用规范
1.微机使用规范。落实学校制定的《教师用机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用机管理安全制度》《教师用机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2.多媒体、投影仪、录音机等要做到有效利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网络使用规范。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聊天、打游戏、查看股票行情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办公物资使用规范
1.物资借用规范。严格落实学校的相关规定,贵重物品带出学佼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
2.借用的书籍资料,学年度转换前须交回图书室。3.用电规范。节约用电,按规定开关电器。
第九条信息反馈规范
外出开会、学习等公务活动,返校后须向主管部门及时书面汇报,并上交有关资料。各种教育教学信息,及时投稿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