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 [2021] 34号),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主要任务清单》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重点问题清单》精神,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控制次数
1.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规范命题、保证质量
1.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提高命题质量,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三、重视过程、等级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不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四、结果呈现、注重激励
1.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五个等级。等级分数A+110分-101分,A等级100分一90分,B等级89分70分,C等级69分一60分,D等级60分以下。
2.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3.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注重指导、强化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小学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解玉慧
副组长: 李保芹 姚雪红
成员: 刘娜 尹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