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4-14097 成文日期: 2024-11-20
发布机构: 社保中心 组配分类: 社保政策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问答(十一)

日期:2024-11-20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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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从国家鉴定标准上讲,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实为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是指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

43.劳动能力鉴定项目类型有哪些?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为八类:一是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二是停工留薪期期限确认;三是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四是旧伤复发确认;五是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六是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七是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44.谁有权利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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