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事项
一、 业务受理范围
(一)首次签发:在海阳市妇幼保健院、海阳市中医医院、海阳市东村中心卫生院分娩的新生儿。
(二)换发:在海阳市签发的(海阳市人民医院除外),因证件无效需要换发证件的。
(三)补发:在海阳市签发的,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需要补办证件的。
二、申领时限: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以内申领(首次签发)。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海阳市妇幼保健院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二)线上办理:通过关注“健康烟台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进行。
四、提供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A4纸)。
(二)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还需提供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一)产妇住院分娩须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分娩后进行信息直报。
(二)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还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三)新生儿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
(四)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无法更改。
六、地址:海阳市妇幼保健院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海阳市方圆街道平顶街12号)
七、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首签0535-3103227 ;其他特殊情况0535-310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