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日期: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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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患者就诊流程图

二、急诊就诊流程:


三、就诊须知事项:

(一)发热门诊就诊须知

1、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必须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

(1)发热(体温≥37.3℃)或有呼吸道症状者。

(2)近两周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密切接触聚集性发病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史。

2、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发热门诊患者、留观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发热患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解除留观,进行下一步治疗。

3.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请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医院管理,不如实提供信息或拒不配合者将负相关法律责任。

(二)其他门诊就诊须知

1.我院门诊实行预约加线下就诊管理,患者可提前一周预约挂号,急危重症患者可走急诊绿色通道。

2.预约挂号患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就诊。窗口挂号患者请直接到相应门诊就诊,并根据门诊护士安排按序就诊。

3.需准备疾病相关资料:如病历本,已做过的化验资料、影像学资料,以及平时服用的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等;按时间顺序整理排列好,以备就诊时根据我们的需要提供相应资料。

4.在上述资料里,复诊患者请特别注意妥善保管病历本,每次就诊时请带好病历本来就诊,勿频繁更换新本,以便于我们回顾您上次诊疗的情况,并对病情发展变化做出判断。

5.请保证就诊人信息准确,勿随意更换就诊卡。

6.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自觉保持大于1米的就诊间距。

7.在所有诊疗区域请注意保持1米距离,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陪同人员非医生要求勿进入诊室,就诊结束后无需住院者,请尽快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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