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对研发机构初次通过市级备案的企业,给予3万元资金补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活动支出。
二、面向群体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企业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烟台,注册运营1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②企业研发机构应具备开展研发活动的基本条件,同时拥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研发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不少于5人;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50万元;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万元;当年在研项目(含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不少于3个;制定了企业研发制度。③企业填报了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报表,配合各级研发活动统计调查,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和账务处理,建立了研发费用辅助账。④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政策时限
截至2027年8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①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发布通知,明确申请备案的条件和程序。②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烟台市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系统(网址:http://kjxgsqy.ytstc.cn),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烟台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③区市推荐: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查备案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自行或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出具备案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④材料审核:市科技局对申请备案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直接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专家按一定比例对申请备案机构进行实地考察。⑤结果公示:市科技局综合审核结果和现场考察意见,提出当年拟通过备案的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⑥兑付:对通过公示的企业研发机构,市科技局下达公布文件,向受益对象兑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0535-678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