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我市2025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市司法局在对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项目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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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624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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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2日
为做好我市2025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烟台市司法局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计划(草案)》的编制和年度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烟台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
《计划(草案)》共列立法计划项目15件,分为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共列10件。一是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3件,分别是: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二是调研项目7件,为立法储备项目。
第二部分,市政府规章项目共列5件。一是年内完成的重点市政府规章项目3件,为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合理分配行政资源,制定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为了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科学、高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制定烟台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对现行规章《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废止。二是立法调研项目2件,烟台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烟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启动前期工作开展调研论证,年内形成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