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控制传染源,防止传染病在院内交叉感染,保护患者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院临床科室
3.定义:(无)
4.内容:
4.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4.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辅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清洗消毒。
4.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4.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需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4.7有严重感染手术病人,安置单独病房,病房事先进行消毒。
4.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4.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分诊处,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套双层感染性织物专用袋交洗衣公司清洗消毒。
4.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再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4.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4.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
4.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4.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4.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4.17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在进行清洗、灭菌。
5.相关文件:
5.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1年版)》
5.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