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60F/2024-12808 成文日期: 2024-10-1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管理信息

关于2024年市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10-10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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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管社会组织:

2024年,我局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过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对市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规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会费收据使用不规范。如烟台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烟台市食品安全协会未开具会费收据;烟台市酿酒师协会、烟台市网球协会培训收入及咨询收入等使用会费收据。

二是会费未按标准收入。如烟台市大樱桃协会、烟台市黄金珠宝协会。

三是财务制度不严格。如烟台市金融业商会、烟台市货物运输协会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记账。

二、整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费管理。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二是严格规范财务制度。行业协会商会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向会员公布年度收支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行业协会商会应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记账,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不得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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